第三十章 反击!
了很久才回。

    “你不怪我吗?”

    他打字:“怪你什么?你先管好自己。”

    “还有我昨天对你的态度,我跟你说声抱歉。”

    李庆发完消息,立刻打了报警电话。

    嘟——嘟——嘟——

    “您好,110报警服务台。”

    “你好,我要报案。”李庆的声音很平静,“有人在网上散布不实信息,诽谤我,对我的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

    他顿了一下,继续说:“帖子发布者的id我已经截图了,发布平台是苏城艺术大学校内论坛。浏览量已经过万,评论三百多条。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利用信息网路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接线员那边安静了一秒。

    “先生,您是学法律的吗?”

    “不是。我是受害者。”李庆继续说:“麻烦您帮我登记一下。我会保留所有证据,包括截图和链接。后续需要我配合调查的话,随时可以联系我。”

    “好的先生,您反映的情况我已经记录,稍后会有专人联系您。请问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李庆报了名字和手机号,挂了电话。

    学法律?

    他总不能说,他刚刚特意查的吧。

    只是没想到,他看了几遍就能背了下来。

    他以前的记忆力有这么好吗?

    算了,不想了。

    收起手机后,他转身走回了宿舍。

    王志杰和梁伟正趴在床上刷手机,看到他进来,同时抬起头。

    “庆哥——”王志杰刚开口。

    “没事。”李庆打断他,走到自己桌前坐下,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屏幕亮起来,右下角弹出一封新邮件提醒。

    他点进去,是编辑发来的。邮件写得很正式。

    先是恭喜他的作品通过了编辑部的审核,达到了签约标准,然后附上了合同的电子版和签约流程说明,最后留了责任编辑的联系方式——企鹅号,昵称“青树”。

    青树:“天梦九歌?”

    李庆:“是。”

    青树:“你的稿子我看了。开篇节奏很稳,这废材退婚流题材挺新颖的。后续有大纲吗?”

    李庆:“有。”

    青树:“大概多长?”

    李庆:“五百万字左右。”

    青树:“你认真的?”

    李庆:“嗯。”

    对面沉默了好一阵。

    青树:“行。你先签约。存稿多备一点,上架前我要看。”

    附件是一个pdf,红底白字的合同模板。

    李庆:“好。”

    然后李庆打开合同模板,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确定没什么问题后,他在电子版上签了名字,发回给编辑。

    他靠在椅背上,盯着屏幕上“天梦九歌”四个字。

    这是他随手起的笔名。

    上辈子看小说的时候,见过一个作者叫这个,觉得好听就记下了。

    这辈子拿来用,算是偷了个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