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他自己先得信这个理


    等他赶到省城,站在停尸房内,看见那张熟悉的脸变得苍白僵硬时,才明白“出事”意味着什么。

    官方说法:畏罪自杀。

    涉嫌诬告陷害,在被调查期间跳楼身亡。

    畏罪?

    自杀?

    那个从小护着他的人,那个说“有哥在呢”的人,怎么会自杀?

    孟昭文站在尸体前,脑子里一片空白。

    他伸手想去碰哥哥的脸,却被工作人员拦住:“家属请节哀,不要触碰遗体。”

    他收回手,指甲深深掐进掌心。

    那一刻,他忽然想起哥哥最后一次回晨曦市时说的话:“最近省里有些事不太平,我可能要忙一阵子。你安心教书,别担心我。”

    原来,那不是忙。

    那是赴死。

    ……

    接下来的画面,是长达七年的漫长跋涉。

    他辞了工作,留在省城,开始自己查。

    最初半年,他象个无头苍蝇。

    没有关系,没有门路,没人愿意跟一个“诬告犯”的弟弟说话。

    他蹲在哥哥生前租住的小区门口,一遍遍问邻居、问小卖部老板、问每一个可能见过哥哥的人。

    “您见过我哥吗?他最后几天有没有异常?”

    “听说他得罪了人?”

    “有没有人来找过他?”

    得到的回应大多是摇头,偶尔有人压低声音说:“小伙子,别查了。你哥惹的是不该惹的人。”

    但他不信邪。

    慢慢地,他拼凑出真相:哥哥无意中成了某个案子的证人。

    那案子涉及宋明章——王宏远的亲信幕僚。

    哥哥只是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东西,就成了“必须处理掉”的人。

    七年。

    他用了整整七年时间,一点一点收集证据。

    那些材料堆起来有一人高,每一页都是用时间、用钱、用低声下气换来的。

    他跑遍了省城的每一个衙门,递过无数份材料。

    对方总是客客气气:“情况我们了解了,回去等消息。”然后石沉大海。

    但他没放弃。

    因为人可以暂时弯腰,但不能跪着活。

    他自己先得信这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