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什么?!朕吃的是乞丐鸡?!
荷叶已经被烤得油光发亮,紧紧贴在鸡身上,隐约能看见下面金黄色的鸡皮纹理。

    “撕开!阿耶快撕开!”

    小兕子急得在旁边直蹦跶,两只小手在空中乱抓,“里头才系好七哒!”

    李世民伸手,捏住荷叶的一角,轻轻一扯。

    刺啦!

    荷叶揭开。

    热气蒸腾而起,带着更加浓郁的肉香。那只鸡静静地卧在荷叶中央,皮色金黄透亮,如同琥珀一般。

    因为长时间的焖烤,骨肉已经酥烂,轻轻一碰都在颤巍巍地晃动。

    “好东西————这绝对是好东西!”

    李世民再也端不住架子了。

    什么帝王威仪,什么食不言寝不语,在这一刻统统见鬼去吧。

    他直接上手,扯下一只鸡翅膀。

    根本不用用力,骨头顺滑地脱离,只留下一大块颤巍巍的肉。

    塞进嘴里。

    这一口下去,李世民整个人都僵住了。

    太嫩了!

    这鸡肉仿佛不需要牙齿,舌头一抿就化开了!

    荷叶的清香完美地中和了鸡油的腻,只剩下满嘴的鲜美。那种汁水在口腔里爆开的感觉,让他想起了贞观初年第一次喝到的那口庆功酒,醇厚、热烈,让人回味无穷。

    “妙!妙啊!”

    李世民一边嚼,一边含糊不清地赞叹,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以土为炉,以叶为衣,反朴归真!”

    他指着那堆碎泥块,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朕明白了!这高人是在借地气!土乃万物之母,这鸡肉吸了地气,锁住了元气,这哪里是吃鸡,这分明是在吃这一方水土的精华啊!”

    长孙皇后看着丈夫那副陶醉的模样,也忍不住伸出筷子夹了一块胸脯肉。

    入口即化,鲜香满溢。

    “确实————”

    长孙皇后咽下鸡肉,感觉胃里暖洋洋的,“这做法虽看着粗鄙,味道却比御膳房那些精细烹制的还要好上百倍。”

    “那是自然!”

    李世民满嘴流油,又扯下另一只鸡腿,递到长孙皇后碗里,“观音婢,你多吃点,这肉烂乎,养人!”

    小兕子在旁边看着阿耶和阿娘吃得这么香,虽然肚皮已经圆滚滚的了,还是忍不住咂吧了一下嘴,伸出脏兮兮的小指头,想去蘸一点荷叶上残留的汤汁。

    “啪!”

    李丽质眼疾手快,轻轻拍掉妹妹的手。

    “不许吃了,再吃肚皮真要破了。”

    小兕子委屈地扁扁嘴,把沾了一点油星的手指头塞进嘴里唆了唆:“好七嘛————锅锅说这个叫叫花鸡,只有叫花子才这么七————”

    “噗——!”

    李世民刚咽下去的一口肉差点喷出来。

    他猛地咳嗽两声,瞪大了眼睛看着那个残缺不全的鸡架子。

    “叫————叫什么?”

    “叫花鸡鸭!”

    小兕子一脸天真,“锅锅说,以前有个叫花子没锅没灶,就偷了只鸡,用泥巴一裹扔火里烧,结果可香啦!所以叫叫花鸡!”

    立政殿再次陷入死寂。

    大唐皇帝,千古一帝李世民。

    大唐皇后,母仪天下的长孙氏。

    两人此时正围着一只“乞丐发明”的鸡,吃得满嘴流油,毫无形象!

    李世民的嘴角抽搐了两下。

    这名字————还真是————朴实无华且大逆不道。

    若是换个人敢给朕吃“乞丐鸡”,朕非得治他个大不敬之罪。

    可嘴里那股馀香还在回荡,胃里的满足感是实打实的。

    李世民看着那堆黄泥块,突然释然地笑了。

    “好一个叫花鸡!”

    他又撕下一块肉,放进嘴里细细咀嚼,眼神变得深邃起来。

    “大俗即大雅。能把最贱的泥巴,化作最顶级的烹饪器具;能从乞丐的陋习中,悟出这等绝世美味。这位高人,胸中自有沟壑,不拘泥于世俗眼光。”

    “这就叫————道法自然!”

    李世民一拍桌子,强行升华了主题,并且成功把自己说服了。

    “丽质。”

    李世民心情大好,转头看向正在给妹妹擦脸的大女儿。

    “朕倒要当面问问他,这天下万物,在他手里,究竟还有什么不能入菜的!”

    李丽质手一抖,帕子差点掉地上。

    正经拜访?

    她脑补了一下苏牧穿着个大裤衩,躺在摇椅上抠脚,然后父皇穿着龙袍带着文武百官去行礼的画面————

    那场面,恐怕比这一地的泥巴还要让人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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