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我叫赢尘
    赢尘看着荆轲笑了笑,他端起其中一杯酒,放在鼻尖轻轻嗅了嗅,赞叹道:“果然是好酒。古人云,宝剑赠英雄,红粉赠佳人。这绝世的美酒,自然也要懂它的人来品鉴,才不算暴殄天物。”

    说到这里,赢尘抬起头,目光深邃地看着荆轲,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弧度:“看阁下腰间悬挂的无鞘之剑,剑意内敛而不发,想必也是一位深藏不露的剑道高手。既然阁下懂剑,又如此懂酒,这杯酒,当本公子便请你喝了。”

    说着,赢尘将手中的白玉酒盏,轻轻推向了荆轲。

    荆轲闻言,顿时大喜过望,毫不客气地一步上前,双手接过酒盏,大笑一声:“哈哈!多谢公子,那在下就不客气了!”

    说罢,他仰起头,将杯中那珍贵无比的“冰火醉生梦”一饮而尽。

    酒液入喉,荆轲先是眉头一皱,仿佛吞下了一块万载玄冰,冻得他浑身一个激灵,但紧接着,那股极寒之气瞬间化作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顺着他的经脉游走全身,最终化作一股难以言喻的醇厚馀香,直冲天灵盖。

    “呼——”

    荆轲长长地吐出一口带着酒香的浊气,脸上浮现出一种飘飘欲仙的陶醉之色,大声赞叹道:“好酒!冰火交融,如梦似幻!在下喝了二十年的酒,今日方知何为真正的仙酿!痛快!太痛快了!”

    就在这时,公孙丽走到了荆轲身边。

    她看着荆轲那副贪杯的模样,气得狠狠地跺了跺脚,白淅的脸颊因为羞恼而飞上两朵红云。

    她转过身,面向赢尘,双手交叠在腰侧,微微欠身,行了一个十分标准的淑女礼节。

    “这位公子,实在抱歉。我师兄他生性嗜酒如命,见到好酒便失了分寸,若有唐突冒犯之处,还请公子海函。”公孙丽的声音清脆悦耳,尤如黄莺出谷,带着一种天然的纯真与歉意。

    赢尘看着眼前这个微微低头的少女,深邃的眼眸中,闪过一抹极其复杂的光芒。

    他微微抬起手,虚扶了一把,温和地笑道:“姑娘言重了。相逢即是缘,一杯酒而已,何足挂齿。能在这个充满铜臭味的地方,遇到两位性情中人,也是本公子的幸事。”

    荆轲,这个现在看起来还有些落魄、只知道贪杯好酒的青年剑客,在未来的某一天,将会带着燕国督亢的地图和樊于期的头颅,踏入咸阳宫,刺杀他老哥。

    虽然最终刺杀失败,荆轲血溅秦廷,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却让他名垂青史,成为了华夏历史上最着名的刺客。

    而更让赢尘感到不可思议、甚至觉得有些荒诞的,是站在荆轲身边这个名叫公孙丽的绝美少女。

    在未来的轨迹中,这个少女将会被他的王兄看中,强行掳入秦宫,封为丽姬。

    如果仅仅是强抢民女,在这战国乱世,对于一个君王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稀奇事。

    但真正让他觉得疯狂的是,公孙丽在进入秦宫的时候,不仅已经心有所属,而且……她还怀了荆轲的孩子!

    而他老哥嬴政,不仅没有处死这个怀了别人骨肉的女人,反而对她宠爱有加,甚至爱屋及乌,将那个名叫“天明”的孩子视如己出,当成大秦的公子来抚养!

    一个是要刺杀自己的绝顶刺客,一个是被自己强占却心系他人的女人。

    嬴政,竟然心甘情愿地戴上了这顶绿得发慌的帽子,甚至还帮那个要杀自己的刺客养儿子!

    每每想到这段剧情,赢尘都觉得一阵头皮发麻。

    他至今依旧想不明白,为什么英明神武的王兄会干出那样的事情,难道是真的被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哪怕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沸羊羊”也心甘情愿?

    想到这里,赢尘不由得细细地打量了一番眼前的公孙丽。

    他的打量极其隐蔽且迅速,不过是在一眼之间,并没有象那些好色之徒一样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看,以免引起对方的反感。

    但在这一眼之间,赢尘已经将公孙丽的容貌气质尽收眼底。

    不得不说,公孙丽确实有着倾国倾城的资本。她的美,不同于焱妃那种高高在上、带着神性与威严的华贵之美;也不同于惊鲵那种冷若冰霜、带着致命诱惑的杀戮之美。

    公孙丽的美,是一种极其罕见的、将少女的纯真与侠女的英气完美融合在一起的独特气质。

    她的肌肤白得近乎透明,在潜龙堂昏暗的灯光下,散发着一种温润如玉的光泽。

    她的五官精致到了极点,没有一丝一毫的遐疵。

    尤其是那一双眼睛,清澈得就象是天山之巅未被污染的冰湖,里面透着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善良,以及一股属于江湖儿女的倔强与不屈。

    赢尘心中暗暗叹息。

    或许,嬴政真正看中的,不是绝色的皮囊,而是一个敢于直视他、敢于反抗他、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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