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静得像是在念一篇他已经读过很多遍的文章,“这个案子发生在伦敦。一八八八年,秋天。白教堂地区。一个至今都不知道是谁的杀手,在三个月内杀了至少五个人。你们都知道他的名字——开膛手杰克。”
弹幕开始变得密集起来。有人在刷“经典案件”,有人在说“这不是英国的案子吗”,有人在问“墨哥要讲什么新东西”。林墨没有看那些弹幕,他的眼睛盯着镜头,瞳孔里映着壁灯暖黄色的光,那种状态又回来了。
“开膛手杰克不是一个人杀的。至少,不是你们以为的那个人杀的。五起案子,至少有三个不同的凶手。塔布伦,一 八八八年八月七日,死因是刀伤,三十九刀。
下手很重,很乱,没有规律,像是第一次杀人,紧张,手抖,刀都拿不稳。这不是一个连环杀手的手笔,这是一个普通人第一次拿起刀时的手笔。
。这个人的手法在进步,他在学习。
。这不是在杀人,这是在收割。
。但这一起的刀法和之前的都不一样,精细,精准,像是在做手术。”
弹幕慢了下来。所有人都在听。
“一百多年来,所有人都以为这五起案子是同一个人干的。不是。是三个不同的人。第一个人杀了一次,再也没有出现。他可能死了,可能被抓了,可能只是试了一次就收手了。
第二个人杀了三次,手法越来越熟练,从杀人变成了收割。第三个人只杀了一次,但他的刀法比前两个都精,他不是在杀人,他是在解剖。为什么这三个人的作案手法会出现在同一个系列案件里?
因为他们认识。他们在同一个地方学的手艺——伦敦皇家医院。三个人都是医学生,三个人都在同一个解剖课上学习,三个人在同一年从同一所学校毕业。一八八八年,他们毕业的那一年,伦敦白教堂区,连续发生了五起谋杀案。”
林墨的声音开始变得有些不一样了,像是在念一份他从来没见过、但每一个字都刻在他脑子里的文件。
“第一个人叫托马斯,成绩最差,脾气最暴,手最抖。塔布伦,然后跑了,去了澳大利亚,开了一家诊所,活了很久。
第二个人叫威廉,成绩中等,心最细,手最稳。他杀了尼科尔斯、查普曼和斯特莱德,然后停手了,因为他发现自己爱上了这种感觉。他害怕了。
他去了美国,改了名字,当了一名外科医生,再也没有杀过人。第三个人叫约翰,成绩最好,最安静,最不起眼。
但他杀的方式和所有人都不同。他把她的身体打开了,像打开一本他读了很多遍的书,一页一页地翻,一页一页地看。
他不是在杀人,他是在研究。他在研究生命是怎么离开一个身体的。他在研究死亡的那一刻,身体里发生了什么。”
。她没有听到前面的内容,但她看到林墨的表情,就知道那种状态又来了。她站在门口,没有走进去,也没有关上门。她只是站在那里,听着。直播间的人数已经涨到了十五万,弹幕快得看不清,但林墨没有看。
“约翰后来怎么样了?他成了伦敦最好的外科医生。他救过很多人,比开膛手杰克杀死的人多得多。他活到了八十多岁,死在伦敦的家里,床上,被家人环绕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