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峰听了赵本乐的话,心里满是感激,笑着回道:“本乐大爷,谢谢您的好意,出书的事在年前就已经确定下来了,我全权交给人民文学报社负责出版了,他们那边已经着手准备,就等合适的时机了。”
闻言,赵本乐不由得咂咂舌,脸上露出惊讶又赞叹的神情,心里暗道:看来人民文学报刊,是真的对《活着》这本书很器重啊!要知道,正常情况下,给报社投稿,最多也就是能在报纸上登载连载,可想要出书,难度可是呈指数型上升的,不仅要走诸多流程,还要作品足够优秀,毕竟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是作品不好,就算出了书,丢人的还是作者自己,报社也不会做赔本的买卖。
徐峰看着赵本乐的神情,继续开口说道:“我估计,得等报纸把《活着》剩余的剧情全部连载完结,积攒足够的人气,让更多人知道这本书,才会正式出书。至于出书这个事,我一点都不急,顺其自然就好,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你小子,真是比我想的还要厉害,不仅打猎是一把好手,写文章也这么出彩,做事还这么沉稳有章法,真是难得。”赵本乐对着徐峰竖起大拇指,满心都是认可,“行,既然你啥事都有谱,都安排得明明白白,那我就不用担心你了,你只管做自己想做的事就好。”
说完,赵本乐就想着去厨房看看外孙女,别让孩子一个人待着陌生,便转身走出了屋内,去找陈小沫。
屋内只剩下徐峰一人,他也没闲着,转身走到灶台旁,接了一些滚烫的热水,倒进一个干净的大木盆里,随后把随身携带的布袋子打开,将里面的木板夹子和一只只紫貂,全部一股脑地倒进热水盆里。这些紫貂虽然已经死了,但它们的皮毛紧紧被木板夹子夹着,再加上在冰天雪地里冻了大半天,毛发和铁夹子、还有垫在夹子上方的纸张,早已冻得紧紧粘在一起,硬邦邦的,根本没法直接剥离。
徐峰把紫貂和夹子泡在热水里,耐心地烫了好一会儿,直到热水慢慢化开冰冻的部分,木板夹子、纸张和紫貂的毛发才缓缓分离开来。他伸手捞出一只只紫貂,心里清楚,这些紫貂皮可是稀罕物,每一张品相完好的紫貂皮,在市面上至少能卖两百块钱,这一次一共猎到了五只,算下来就是整整一千块,这可不是小数目,比之前送给二叔徐军的那枚铁胆还要值钱。
最关键的是,下夹子猎紫貂,远远没有猎杀熊瞎子那么危险,熊瞎子凶猛力大,稍有不慎就会受伤,甚至危及生命,而猎紫貂只需提前下好夹子,守株待兔即可,安稳又省心。
捞出紫貂后,徐峰又用滚烫的热水反复烫了几遍,直到紫貂的身体彻底化冻。他拿在手上轻轻捏了两下,经过热水浸泡,紫貂的身体变得浮肿,体内的肉和骨头早已化冻松散,不再像之前那样紧实,轻轻一捏,就能清晰地听到里面骨碎和肉泥的声响,手感格外明显。
徐峰把腰间的剔骨刀掏出来,握在手里,开始熟练地剥紫貂皮。剥紫貂皮的手法很简单,和剥兔子皮、松鼠皮的流程差不多,只需从尾部和肚子处开始,顺着皮毛的纹理,慢慢往下剥离即可。他常年处理猎物,手法娴熟又利落,不过十几分钟,一张张完整、没有丝毫破损的紫貂皮,就被他剥了下来,摊在一旁,油亮顺滑,品相极佳。
剥下来的五只紫貂肉块,没什么用处,徐峰随手拎起来,朝着院角的狗窝方向一扔。早就闻到肉香的猎狗和猞猁黄金,立马从窝里窜了出来,围上去吭哧吭哧地大快朵颐,几口就把肉块吞进了肚子,吃得津津有味。
徐峰把剥好的紫貂皮用清水拧干,去除多余的水分,随后随手搭在屋内提前拉好的绳子上,摆放在通风避光的位置,只需慢慢阴干即可,千万不能暴晒,不然会损伤皮毛,影响品相和价值。等到来年开春,天气回暖,这些阴干好的紫貂皮就能拿到县城里卖掉,换一笔可观的收入,贴补家用。
与此同时,院外的厨房内,烟火气十足,钱小娟正围着灶台,忙着做红烧熊掌。今天徐峰、徐成仁三人进山,成功猎杀了熊瞎子,临走时把最珍贵的熊掌、熊鼻子,还有波灵盖砍了下来,带了回来,剩余的熊肉则留在大山里,分给山里的野兽,也算是遵循山里的规矩,取之有度。
厨房的大铁锅里,红烧熊掌咕嘟咕嘟地炖着,浓郁的肉香混合着酱料的香味,飘满了整个厨房,勾得人直流口水。陈小沫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熊掌,更别说吃红烧熊掌了,她搬着一个小板凳,坐在灶台旁,眨巴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锅中翻滚的熊掌,小鼻子不停嗅着香味,嘴里不自觉地分泌出唾液,忍不住仰起头,对着钱小娟脆生生地说道:“钱婶,好香啊,这是什么肉,闻着也太好吃了吧。”
瞅着陈小沫这副馋兮兮的可爱模样,钱小娟忍不住笑了起来,脑海里突然想到了小时候的徐英和徐静,那两个丫头小的时候,家里只要一做肉,也是这样守在灶台旁,眼巴巴地等着,跟眼前的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