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无恙被任命为定县县尉,今日是特来拜会县令递交任命文书的,恰巧遇上这
“于大人,敢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于县
“祝县尉有所不知,此事说来话长……唉……还是让王师爷代我说吧……”
那王师爷听后定
一个
呈告上说,“本村村民洪庭远,被其儿媳姚氏恶语相向,逼出家门!
洪庭远无家可归,出门时又碰上爱孙洪巧燕,一时想不开,竟拉着孙女投水自尽!
如今孙女洪巧燕尸骨无存,只捞到洪庭远的尸身,恳请县太爷前往勘验,严惩恶媳姚氏,以正纲常伦理。”
媳妇与公公吵架本就少见,更何况逼得公公投河?
那洪庭远的儿子,也就是姚氏的丈夫,难道就眼睁睁看着?
就算不能震慑妻子,也不该放任父亲被逼迫致死啊!
可如今却是里正来
据那里正所述,事发前几日,他曾在村中见到洪庭远和洪巧燕。
当时洪庭远手里拿着一把雨伞,里正以为他要出远门,便好奇问他要去哪里。
而洪庭远当时怒气冲冲地说,儿媳妇不孝,不肯给他钱花,他准备带着孙女去女儿家住些日子。
还说他女婿就是阜山县的县尉唐龙,当官的!到了那里,总不至于让他们爷孙
可不想事发前一天,定县永定河上游天降暴雨,河水暴涨,河面上漂来了一具尸体!
那是个
尸体被洪水和河中卵
当她看到那把破伞时,立刻认出是自
里正本不想多事,只想让姚氏把尸体安葬了事,可村里的一些有见识的乡绅们却认为,此事关乎人伦道德,不能不报官!
他们说,曾在现场亲耳听到姚氏哭诉时,提到自己不该对公公不好,显然有逼迫公公的行为!
而里正也忽然想起自己确实听洪庭远说过姚氏嫌弃他的话,身为里正,他
于县令
里正解释说,姚氏的丈夫出外经商,已经有小半年没回来了,如今下落不明,他若是不出
于县令找不到正当理由拒绝受
仵作检验后,确认老翁确系溺水身亡!
由于尸体面部毁坏严重,无法辨认身份,见姚氏痛
按照大宋律例,“凡骂祖父母、父母及妻妾,骂夫之祖父母、父母者,并斩首。”
因此,即便姚氏没有逼迫洪庭远自尽,只要有辱骂公公的行为,就该判斩首之刑!
不过,此条律法需要亲属亲自告发才会立案,但如今洪庭远已死,无法亲告,而邻居们却都表示没有亲眼看到或听到姚氏辱骂公
另外,大宋律例中还有“威逼人致死”条规定:“若因事逼迫其亲尊长致死则斩首。”
所以这样一来,关
可当时人证难寻,物证全无,而于县令却认为,儿媳妇逼死公公是十恶不赦的重罪,审讯时自然不能手软!
接着,他便下令给姚氏上了“攒指”之刑,也就是用
正所
而在酷刑之下,被逼无奈的姚氏“终于招供”
据她所说,丈夫出外经商半年,家里并不富裕,全靠她纺线织布挣钱度日。
而公公洪庭远素来懒惰,无所事事,却还经常去外村赌博,十赌九输,输了钱就来找她要,她起早贪黑干活挣的钱本就有限,娘家偶尔贴补一些,也根本就不够供公公赌钱的,她若不给,公
然而事发那天,她刚好得了重病,卧床不起,连起身如厕都需要
可洪庭远这个当公公的不仅不心疼她,反而又来要钱!
她实在
她当时病得没力气,也没去
却没想到,公公这一走就是两天,还把孙女巧燕也带
后来听说河里漂来一具尸体,她担心公公,便去查看,看到尸体旁的破伞是自
她说自己虽然对公公有些怨言,但绝对没有逼迫他的言行!
他再次逼问道:“你公公临走前,你到底说了些什么?他走时又说了什么?从实招来,免得再受苦!”
姚氏据实回道:“我当时对公公说,家里全靠我手工挣钱,收入有限,这些钱用来吃饭都勉强,要是用来赌博,输了就连饭都吃不上了!
公公,你能不能别再赌了,就算媳妇求你了!
当时公公什么话也没说,在家待了很久,吃过午饭才出门,走时也没说要去哪里。”
而于县令听罢,却是恼羞成怒,对于姚氏的“狡辩”之词,竟是一概听不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