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间在楼道里。
他立马掏出几张稿纸,哆哆嗦嗦地从口袋里拿出铅笔。
写。往越噁心、越能嚇死人的地方写。让那帮编辑把晚饭吐出来。
只有极致的东西才能征服这群变態编辑。
他闭上眼睛,让那个故事从记忆深处一点一点浮上来。一个泳池。一个排水口...
然后就是——
一个男孩。
憋著气游到了泳池底部。
泳池底部的一个排水口。
“我试著挪开身体。
却挪不动。
我以为是一条蛇咬住了我。它布满了血丝和奇怪的褶皱。
我努力用双手撑住池底,用力往上推。手臂发力的瞬间,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被拉长了。拉长了。越来越长。
我转过头。
然后我看见了一颗维生素丸。
那不是一条蛇。
那是我的——”
林恩的铅笔停住了。
他盯著稿纸上的標题看了很久。
然后他站起来,去了洗手间,扶著洗手台乾呕了一阵。
他用冷水洗了脸,回来坐下。
继续写。
“如果你知道的话,游泳池底下排水口的吸力每分钟大约能抽八十加仑的水。但最大的问题在於,我们的內臟是连在一起的...他们会发现一个蜷缩的身体漂浮在后院泳池。排水口外,一段长长的、血红色的器官拥抱著他。”
林恩放下铅笔。
纽约雾蒙蒙的天已经微亮了。
稿纸上已经写满了字,铅笔芯被磨得所剩无几,手上起了几个茧子。
林恩把稿纸摞了起来。
读到中间的时候,胃又疼了一下。
绝对是曼哈顿人...哦不,纽约人,美国人这辈子没见过的东西。
他把稿纸装进信封,翻开《午夜惊奇》的尾页,找到那个出版社的地址,用铅笔抄在信封上。
然后他靠著椅背,闭上了眼。
七十五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