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一章 干爹背后的深渊
,你可以选择公开道歉,澄清你和我丈夫没有任何关系,然后离开这座城市。"

    "你疯了!"我几乎要尖叫,"我哪来那么多钱?"

    "没钱?"她眯起眼睛,"那就卖身吧。听说你很会讨男人欢心,不如你去陪几个有钱人,很快就能凑齐这笔钱了。"她递给我一张名片,"这是我的朋友,他对这种事很在行。"

    我颤抖着接过名片,上面是一个夜总会的名字和电话号码。

    "给你三天时间考虑。"她优雅地站起身,"我期待你的好消息。"

    他们把我送回出租屋,锁上门时,我瘫倒在地,泪水止不住地流下来。我拨通了王雷的电话,铃声响了很久才被接起。

    "彩玲,你在哪?我一直在找你..."他的声音听起来疲惫而焦急。

    "王雷,你老婆想让我赔她五十万,或者让我去陪其他男人!"我歇斯底里地吼道,"这就是你所谓的保护我?"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她...她真的这么说了?"

    "你自己问她!"我吼完就挂断了电话。

    夜深人静,我躺在床上,思考着自己的出路。五十万,我永远也凑不齐的数字。如果我接受那个名片上的提议,我的人生就完了。如果不接受,我也会失去一切。

    就在我濒临崩溃的时候,手机突然响起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田彩玲,我是小律的朋友。你的事情我知道了,我可以帮你,但需要你的配合。明天下午三点,老城区咖啡馆见。"

    我盯着这条短信,心脏狂跳。是陷阱还是转机?我别无选择,只能去试一试。

    第二天,我忐忑不安地来到咖啡馆。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年轻男子已经在那里等候。

    "你是小律的朋友?"我警惕地问。

    "叫我陈律师吧。"他推了推眼镜,"我知道你的情况,我有一些想法,也许能帮到你。"

    "什么想法?"

    他压低声音:"我们可以反过来告林淑芬。"

    "怎么告?"我疑惑地看着他。

    "根据《民法典》,如果在公共场所因他人的故意行为导致危险,受害者采取合理避让措施而遭受伤害,可以要求引发危险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他详细解释道,"问题在于证据。我们需要证明林淑芬是有意逼迫你,导致你不得不采取紧急避让措施。"

    "这很难..."

    "不一定。"他神秘地笑了,"我有些调查结果要给你看。"

    他拿出一个U盘,连接到咖啡馆的电脑上。屏幕上出现了一段视频,正是那天的场景。视频显示,林淑芬确实是在看到我后,故意朝我所在的方向加速驶来,似乎有意吓唬我。

    "这是...你怎么弄到的?"我震惊地看着视频。

    "这你就别管了。"他关掉视频,"这只是开始。我们还需要找到她对你进行言语威胁的证据,以及你因为这次事故遭受的实际损失。如果证据充分,我们不仅可以让她赔偿你的医疗费用和修复疤痕的费用,还可以让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需要多少钱?"我问道。

    "前期费用大概两万,如果胜诉,律师费按比例收取。"他诚恳地看着我,"我可以先帮你垫付,等你拿到赔偿再还我。"

    我犹豫了:"如果输了怎么办?"

    "输了我也不要你还,就当交个朋友。"他微笑着说,"但我有信心,只要操作得当,我们能赢。"

    我看着他真诚的眼睛,心中燃起一丝希望:"好,我信你。"

    接下来的一个月,陈律师带着我四处奔波,收集证据,寻找证人。我们找到了餐厅的监控录像,证明林淑芬确实是在故意逼近;我们找到了事发时的目击证人,证明我是因为躲避车辆才受伤的;我们还找到了林淑芬公司的同事,证明她之前就有过类似的"教训"小三的行为。

    开庭那天,我紧张得手心全是汗。林淑芬坐在被告席上,依然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仿佛胜券在握。

    "法官大人,"陈律师沉稳地陈述着,"我的当事人在正常行走时,被被告恶意逼迫,导致不得不采取紧急避让措施,结果被车辆撞伤。这一行为不仅造成了我当事人的身体伤害,还对她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根据《民法典》第XXX条,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林淑芬的律师试图反驳,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她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

    最终,法官宣判我们胜诉。林淑芬需要赔偿我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38万元。

    走出法院时,阳光明媚,仿佛所有的阴霾都散去了。陈律师拍拍我的肩膀:"恭喜你,田彩玲。你终于摆脱了那个噩梦。"

    我看着他,突然明白了什么:"那个视频...是你拍的?"

    他笑了:"算是吧。那天我在那家餐厅吃饭,正好看到了全过程。我很同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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