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林轩大手包住小手,带着她走上二楼,一把推开大门。
熟悉的场景扑面而来。
“哇……”
钟楚楚看着眼前新鲜的场面,眼睛瞪得滚圆。
吧台上趴着一只胖乎乎的橘猫,后头摆满了各种牌子的洋酒和啤酒。
每一支来这演出过的乐队,都会留下一个专属的木头牌子,对面的墙上已经快挂满了。
来看演出的乐迷,有的靠墙站着,有的坐在高脚凳上,不过大半的人都挤在舞台前面,跟着节奏晃悠。
最嗨的玩法还是跟着音乐乱蹦,保准不管是大冬天还是夏天,都会热出一身汗。
极光有个规矩,听歌全靠站着。
林轩点了两杯特调鸡尾酒,推了一杯到女孩手边,笑着撞了撞她的肩膀,凑近耳朵大声说。
“这地方就是这样,不光是看演出,主要是让大伙找个归属感。”
这里不纯粹是酒吧,也不单是个场地,更像是一帮音乐人的大本营。
“先喝口酒暖暖身,等下咱们也挤进去。”
说着,他指了指台下正蹦得起劲的人堆。
现场吵得很,钟楚楚咬着吸管,只能勉强听清耳边的几句话。
大半时间得靠眼神交流。
这会儿的乐迷都很纯粹,现场气氛燃到爆,吉他随便扫个弦就能让所有人嗨翻天。
这是属于摇滚的狂欢。
林轩以前有钱了之后,也买过前排高价票去看顶流乐队的演出,但极光这种最原始的躁动,在他心里始终排第一。
年轻人一茬接一茬,永远有人正年轻。
“你平时听摇滚吗?喜欢这种调调不?觉得吵吗?”
“听得不多,不过……还挺好玩的!”
两人就这么边喝边听,时不时凑在一块咬耳朵。
林轩频频举杯,一杯鸡尾酒没多久就见了底。
钟楚楚的脑袋快要靠到男人的肩膀上,说话间带着甜甜的酒气,脸蛋红扑扑的,一双清亮的眼睛也变得有些迷蒙。
“走,咱们也过去跳一跳!”
“我……我不会啊。”
短发女孩直接被拉进了人堆里。
“没事,跟着我学!”
个头高大的林轩在人群里挤出个空当,刚够两人站稳,顺手把钟楚楚拉到身前。
他抓起女孩的手,把掌心摊开,另一只手帮她把中指和无名指弯下去,大拇指压紧,凑到她耳边喊。
“看见旁边人的手势没?”
“嗯!”
钟楚楚用力点头。
“不同场合手势不一样,这个叫金属礼!”
紧接着,他把女孩的大拇指拨开,只留下中指和无名指紧紧扣着。
“这手势代表我爱你。”
钟楚楚左右看了看,周围一大片人都在甩头晃脑,双手举在半空,手里打着同样的手势。
“直接握紧拳头也行,最百搭。”
林轩又把她的手团在一块,捏紧。
“好了,你已经出师了!”
“我还没……”
钟楚楚话说到一半,就发现音乐一响,台上台下全都疯了一样开始摇摆。
“每当迪斯科音乐又响起……”
“假装我们还是在一起……”
“你能听到我的心在咚咚跳……”
“你却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台上主唱歇斯底里地吼着,头上戴着帽子,手攥着麦克风,架子鼓敲得震天响。
合成器搞出的迷幻音效让人不知不觉就陷了进去,所有乐迷都在疯狂摇摆。
就两个字,上头!
于是,她也学着林轩教的动作,扣下两根手指,闭着眼睛,顺着音乐的拍子晃动身体。
为啥现在这么多人都爱往音乐节跑?
因为太解压了!
不管是重金属还是朋克,戴耳机听和在现场甩头,完全是两码事。
碰到热门乐队,下面简直就是上万人的大型蹦迪现场!
“DISCO……”
“DISCO……”
“DISCO~”
鼓声变慢,一首歌唱完,音箱里安静下来,钟楚楚放下手,睁开眼睛。
她脸上透着粉红,心跳快得不行,水灵灵的大眼睛里全是藏不住的高兴。
就像有人说的。
人骨子里的热情永远不会被平淡的生活磨灭。
在鼓点和电音砸出的幻境里,她觉得自己好像跟林轩私奔到了外太空,只要闭上眼,周围就只剩彼此二人。
满脑子都是刚才教的我爱你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