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舒颜蓓送进去,把她爹送进去,我就有多光荣,就能对这个社会有多么强的正面力量?其实是没有,我只是在出气而已,她们这类人太气人了,应该有人整治一下——可是,整治以后别人不就不上当了,这个注定往深渊滑的世界不就被刹车了?我何德何能啊...滑下去吧,说实话,能把中国人整到这个地步的也是难得,好不容易得来的成果,千万别哪天功亏一篑了——
就这么烂下去吧,挺好的...
这大概就是我的心路历程,说实话,我也真没什么兴趣把舒颜蓓整得锒铛入狱一类,留着她对整个中国人是有益的——因此上后面的谈判大概发生了四五次,我都懒得跟他们叫唤,你觉得差不多就行,条件你提——事实上,绝大部分案件在派出所就调解了,这玩意有指标有绩效的,人家也鼓励你们把矛盾控制在范围以内——舒颜蓓后面给我还回来一半,她这个孩子还算不错呢,拿了我的钱只花了十几万(也可能是因为不太会花),剩下的还给我一半,三十万,零头我就当给她爹买车添彩了——所以最后结局就是我去取消了起诉的案子,拿到钱以后就签了谅解书一类,按了手印,这个事就过去了——
听说我按了手印,初恋从南京飞过来专门骂我,一路骂回去(我总得送她回去吧),说鄙视我的为人——我不这么做你怎么能神机妙算呢我的姐,这不显得您枪法准吗...
你知道人为什么要从在我的老家活着跑到省城,再跑到北京上海吗?对男人来说,这地方舞弄的时候机会更大,对女人来说,这些地方更有人出高价——初恋是个特例,而且她也中了法律的毒,去法院的路上我一个成年男性个子比她高都得紧着倒腿才能追得上她的速度,可知她有多么的急切——可是在我看来,所有的法律事件都是人类文明的倒退,没必要那么开心的——从汉谟拉比法典到现在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我们的律法还在后退,可知这玩意属实是不值得尊重的东西,要么像宗教一样祛魅,要么就变成一些人玩弄另一些人的工具,非常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