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
露西挽上罗根的骼膊,二人转身时,馀光扫到了酒馆敞开的大门。
那里挤满了退伍军人,连酒吧老板也扒着大门,一起围观着他俩。
被发现后,他们纷纷点头,赞扬着罗根的主动,接着四散着返回馆内。
“说起来,你真是个流浪汉吗?”
二人走在路上,露西好奇地问。
“我说的全都是真的,我现在就住在瀑布公园的帐篷里。”
“那你要不要搬来跟我一起住啊,我的房子还蛮大的,我家人不跟我住在一起,很方便的。”
露西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已经开始贴心的考虑去他的情况。
“露西,不用担心这些事,我流浪生活不会持续太久。”
罗根不想跟个软饭男一样住进女人的家里。
况且他俩才认识两天,同居还是太快了。
双方都需要时间来了解彼此。
送进资源中心,罗根顺手补办了一张退伍军人身份证。
临走前,露西还是有些不舍。
“你晚上有空吗?”
“我凌晨12点才下班。”
“那之后呢?”
按照美利坚人的传统,看对眼了就该做点什么。
但问题是,罗根今天晚上确定要有一场行动。
因为功勋数量足够了。
“今天晚上恰好有些要紧的事。”
露西的嘴又撅了起来。
“等我有时间了打给你。”
“那好!”
她开心地返回了工位,整个下午心情都会十分愉悦。
罗根原路返回,开车回到了先锋广场,接着快步走回帐篷。
他需要一个隐蔽的地方,来兑换自己的爆弹手枪和子弹。
罗根召唤出面板,功勋数量已经高达440。
他点击后勤处,兑换爆弹手枪,接着将其召唤出来。
一个约25c手枪出现在了掌心中,金属质感,粗犷哥特风,铜金色的枪身上雕饰着帝国的双头鹰。
很重,大概要比斯蒂芬给的那把手枪要重一倍,普通人应该比较难以使用,但罗根不是普通人。
罗根把爆弹手枪拿在手中,用不同的持枪姿势查找着感觉。
几十秒后,他发觉,这把枪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的,大小重量全都适配他现在的力量。
他已经等不及要试一试了。
他又点开后勤处,兑换了一盒镇静刺针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