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还是得有把枪
    【这名法务部的特警今天出门没带枪,但却遇到了一名逃犯,帮助他拿下这个看来

    ‘很好,总算来了。’

    罗根随即释放少量【燥潮】,让自己在短时间内变得神经兴奋。

    黑人身形有些瘦弱,看到他立在巷口,便亮了亮手中的匕首:

    “Fuck off!赶紧滚开!”

    见到没有效果,这黑鬼心一横,握紧刀柄就刺了过来。

    罗根没有硬接,他的皮肤还没有硬到可以抵御正面刺击。

    不过从军三年的养成的肌肉记忆,可比街头混混的动作快多了。

    他微微侧身,躲过匕首,一手按出对方持刀的手,用力让其吃痛脱手。

    另一手锁住对方脖子,像提个鸡仔一样摁倒在地。

    一切来得太过突然,黑鬼根本反应不过来,直到身体与地面亲密接触后才意识到,自己被秒了。

    “该死!快放开我!我可是瘸帮的!敢条子抓我,你等着被我们找上门吧!”

    黑人一边挣扎一边威胁。

    “有意思,这里可是血帮的地盘。”

    罗根觉得有些好笑,前几天瘸帮刚犯了一件事,这个人居然还敢在这里活动。

    但一想到这是个黑鬼,就又突然觉得十分合理了。

    估计早就嗑强化剂把脑子嗑废了。

    “兄弟!谢谢你……太谢谢你了!”

    警察气喘吁吁掏出一副手铐,给黑人戴上了最熟悉的银色手镯。

    “今天我下班忘带了手枪,要不然早就给这家伙一梭子了。”

    “不带枪你也敢追一个黑人?”

    任何一个街头黑人都有可能随时掏出一把手枪,所以一般美利坚警察没枪不会以身犯险。

    “啊……我当时没多想,就看到这个逃犯就冲了上来,然后他看到我就跑,我就追……”

    巷口有些昏暗,罗根看不太清对方的脸,但能依稀认得出,是个比较年轻的小伙子。

    ‘也是,哪有警察老油子会在没有枪的情况去一个黑人?’

    ‘兴许还是一个满腔热血的有志良家子呢。’

    “你不也是没多想就帮我拦下他了吗,我也没见你掏出个枪来啊。”

    警察的话让罗根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他见到任务就走不动道,似乎没怎么思考任务的安全性。

    比如拦住这个黑鬼,他要是掏出一把枪该怎么办?

    他可扛不住子弹,那就只有比对方更快地掏出枪来才行。

    用美式居合来镇压他。

    ‘也该去整一把枪了……’

    “你一个警察都敢追,我就以为他身上没枪呢……”

    两人对视一眼,沉默三秒后异口同声:

    “下次还是带上枪吧。”

    观点相同,看来时相近的人格呢。

    “嘿嘿嘿!别在这情深意浓了!赶紧把我送进监狱!”

    黑人在这听的有些不耐烦,这种皮肤黝黑,内心阴暗的生物最见不到这些东西。

    警察随即朝他肚子上来了一拳:“闭嘴!等到了局子里有你好受的,前几天才参与了翡翠叶子专卖店的抢劫案,居然还敢往先锋广场跑!”

    “恩?真是巧了,我居然帮经理抓到了一个罪犯。”

    “你是那里的员工?”

    警察拽着黑人走出巷子,来到街边的灯光处,他和罗根都互相认出了对方。

    “你是那个安保!”

    “你是在街对面的常驻警察。”

    警察伸出右手,罗根上前拍出了一个响亮的击掌。

    “罗根。”

    “斯蒂芬。”

    男人之间的友谊就这样简单形成了。

    互留了联系方式,斯蒂芬便压着黑鬼离开了这里。

    多逗留一分钟,就多一分意外风险,以后有的是机会聊天。

    【任务完成:逃犯】

    【这名逃犯居然是曾经突袭过作战指挥部的异端,真该一枪打爆他的脑袋,不过让特警抓去审讯,则可以

    【完全

    【获得恐虐赐福:完美肌肉】

    【完美

    一股电流般的微弱麻木感从大脑中产生,沿着神经网络到达身体各处的肌肉,随后电流感不断分散,仿佛精准地打到了每一个肌细胞上。

    待这一感觉逐渐消弭后,罗根尝试着握了握拳头,发现自己可以灵活地发挥不同程度的肌肉力量。

    三分力、七分力、十分力,这种需要长久训练养成的肌肉经验,他的身体一瞬间便以掌握。

    在原身刚退役的时候,身体还是有这种记忆的,但之后没有任何训练的2年,肌肉已经逐步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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