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哪里?別浪费我的时间。”
乌鸦举起双手,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声音。
安德森把脚从他胸口挪开,方便对方说话。
回报他的,却是一口唾沫,安德森有些反应不及,只將其蒸发了大半,还是有些许落在他裤子上,终於是留下了些许污跡。
乌鸦大笑。
安德森烦闷地吐出一口浊气。
他蹲下身子,平视眼前的男人,认真地开口道:
“年轻人,就我目前所见,你还罪不至死,但按照你们黑帮的规矩,我必须要惩罚你对我的冒犯,不然你们就会以为我是个不懂规矩的好欺负的人。
规矩就是规矩,这还是你们自己约定俗成、自古以来的规矩,所以,还请你像个男人一样咬紧牙关吧!”
这一瞬间,乌鸦感觉到了,一股毫不逊色於自家老大的杀气!
不,不对,其中包含的不是杀意,而是复杂得多的情绪,愤怒、苦闷、决绝、无怨无悔、男儿至死心如铁
他来不及思考,下意识地在胸前交叉双臂。
安德森伸出手,在乌鸦双臂交匯处“轻轻”一按。
轰!!!
乌鸦的身体在荒郊野外的路边泥地上犁出一道深深的痕跡。
他吐出一口血,双手无力地摊开,昏了过去。
安德森反身从车里找出一块被烧焦了边角的脏旧毛毯,扔到“倒头就睡”的乌鸦身上。
出於个人的情感与价值判断,安德森更想现在就去救斯特兰奇医生,可亨特残留的“气”更加新鲜,且充满恐惧,带著点尿骚味。
相比起来,斯特兰奇坐在车上时似乎还算情绪稳定,並无生命危险。
这块地区的空间很不稳定,是容易被恶魔入侵的时空薄弱点,在其中落荒而逃的普通人很容易因此误入哥谭的暗面。越是情绪失控,越容易在这里引来恶魔。
亨特总归是个孩子。
“斯特兰奇,抱歉,还请你再坚持一会,我办完这事立刻就去找你。”
一身白衣的安德森走进夜色。
片刻之后。
带著黑伞、穿著燕尾服的企鹅人出现在“车祸”现场旁边,看著眼前被彻底摧毁的乌鸦的爱车,缄默不言,面无表情,转头也走进夜色里。
乌鸦车里那张毛毯实在是太脏太旧太臭,放在泥地上毫无违和感,还掩盖住了他身上的气味,成了近乎完美的偽装,导致他家老大並没有注意到他躺在地上。
毛毯之下,乌鸦睡得正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