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因为——老子愿意!
    若是父亲,脑海里绝不会有这个问题,已经慷慨解囊,散财得差不多。

    可姜瀚文想的更多,看似是人祸,但又何尝不是人族的自我进化?

    为什么有的人在逃荒中能藏得下钱,在这里盖新房?

    为什么有的人穿得不错,但锦衣破碎,一副被侮辱模样?

    越往这个方向思索,姜瀚文的眼神便越冷,愈发往自然法则靠近,任人命湮灭的角度皈依。

    物竞天择,弱肉强食。

    就在黑暗即将吞噬完最后一丝光线时,姜瀚文站定。

    他看见一位母亲,将捡到的半块馒头拍干净,全部送到自己孩子嘴里。

    温柔又心疼招呼着,慢点吃,别噎着。

    如果,真的按照丛林法则,到这个时候,最正确的选择应该是母亲自己吞下馒头,再把孩子吃掉,保全自己。

    可如果那样,人还是人吗?

    红尘炼心,厉事醒魂。

    姜瀚文展颜一笑,尽管他爱嘟囔老爹善心泛滥,应当适可而止。

    可没有老爹的善心,他只怕早已被老鼠啃干净。

    一层雾蒙蒙,盘踞在心间的迷雾散开,他更加清晰看见自己的内心。

    刚刚,不过是软弱的自己,担心欠下因果,选择退避三舍,甚至说,

    草总归要黄的,人总归要死的,一切,只是时间问题。

    他清楚自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人,做不到老爹那种程度。

    可他也绝不是冷眼旁观死亡的稻草人。

    他不该因为长生,高高在上,忘记自己是人的身份。

    诚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有些人遭罪是真活该,善因未必有善果。

    可,那又如何?

    世间之事,岂能事事求个十全之法?

    如果过分珍惜羽毛,那一双翅膀都将成为摆设。

    二十多年前,自己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倒在死人堆里,他渴望有人给一个活下来的机会吗?

    发了疯地渴望!

    二十多年后,因为境遇不同,他却患上袖手旁观的高贵病症。

    人性就是,在采访话筒前,他可以站在道德制高点,谴责富豪面对天灾捐款九牛一毛,要是他有钱,几百万扔下去不带眨眼。

    可若是记者让他拿出一百,那是绝对不行,因为他是真有!

    面对灾难,身处囹圄的幸存者,总希望有英雄出现,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

    可真到他有能力这样做时,会不会觉得高楼下的泥腿子麻烦,不过是堆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的垃圾?

    可,也有“傻子”用人心照亮人心,用温暖培育温暖。

    因为淋过雨,所以想替别人撑伞。

    这是人心本来的慈悲,不需要读书就能明会的恻隐。

    “你可以躲在角落里沉默,但是不要诋毁和嘲笑比你勇敢的人,因为他们争取到的光明,也许会照耀到你”。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手握长生,何惧因果?

    连自己内心,都不敢直视,这同被嗜血本能支配的小不点,有什么区别?

    他笑戏中人,戏中人,又何尝不是自己?

    脑海里过去一个世纪那么久远,可在外,只是一瞬。

    “大人,怎么了?”宋书明问道。

    “没什么,走吧,带我看看你们选的药铺。”

    一改刚下山时的严肃,姜瀚文嘴角挂起微笑,沉静自若。

    他拥有长生,却也是人,贪嗔痴慢凝,一样不少。

    不经一事,不长一智,人人处处是道场,且悟且参,要怎么做,他心底已经有答案。

    心意自明,姜瀚文一颗心就像羽毛一样,自由徜徉在九天之上,翩翩起舞,与狂风作伴,睹河山明灭,日月如梭,欢意恣睢。

    心境突破,心脏的神息裹成一团,好像在孕育些什么。

    众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总管好像和刚刚有点不一样,是看到什么,美人吗?

    雷禾同宋书明对视一眼,这种熟悉的感觉,他们经历过。

    两人暗暗摇头,姜总管,更高深莫测了。

    到中午,姜瀚文基本上看完两人选择的药铺。

    一个药铺的选择,不仅仅是买卖药材,这是最基础的点。

    其次还涉及到消息的打探、能不能第一个把资源收进庄家、客流量、未来发展空间等,涉及方方面面,不是一拍脑袋就能定下来的。

    两人的选择天差地别,宋书明主张以庄家为核心,依次铺开,主打一个稳扎稳打,点了七家铺子,如明星拱卫庄家,有任何事,来得及策应。

    雷禾呢,大胆开拓,以圆圈状,点了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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