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旭一脚油门,发动机的轰鸣声随即传到耳边。
嗡嗡嗡!
那激情澎湃的节奏,听得江旭热血沸腾。
难怪男人都爱豪车。
爱的不是这个车标,而是猛踩油门时的刺激!
在路上感受了好一会儿。
看了眼时间,已经是傍晚五点半。
跟秦施说了声不回家吃饭。
江旭决定开着车,一个人出去潇洒潇洒。
身为上辈子就喜欢夜生活的人,江旭首要的潇洒目的地自然是酒吧了。
还别说,重生过来后,他都没怎么来过这种地方了。
虽然这种地方乱是乱了点,但极品女人可不少。
说不定还能有一段值得期待的相遇呢?
有了这个想法,江旭二话不说。
直接开车朝燕京最繁华之一的商业圈三里屯驶来。
法拉利独有的轰鸣声,以及那帅气风骚的红色车身,一切都是那么的耀眼。
只要出现在路上,不时引得路人们频频侧目。
特别是走在路上的那些女人们。
看到车上的江旭后,一双美眸子直勾勾地盯着。
恨不得马上蹭上来,逍遥快活……
江旭停好了车,随即走进了酒吧。
因为还未到晚上最热闹的时候,这会儿的酒吧的人并不是很多。
稀稀散散地坐了三两个。
“美女,一个人喝多没意思,一起?”
一个男人凑上前,目光在她身上流连。
女人眼皮都未抬,红唇冷冷吐出一个字:
“滚。”
男人脸色一僵,但看着她窈窕的身段,又不死心地往前凑了凑。
“交个朋友嘛,别这么冷淡。”
“我说了,不需要。”
女人终于侧过头,精致的眉眼间全是不耐烦的冰霜。
“就算找乐子,也轮不到你。”
说罢,她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不远处,江旭看着这一幕,难以置信地眨了眨眼。
这少妇……
真美啊!
而且有点眼熟?
江旭细细打量着女人。
乌发如瀑,衬得肌肤胜雪。
看上去不过三十出头,风韵十足。
即便只是安静地坐着,那种独特不羁气质,也让她在人群中格外醒目。
而且看她这态度,应该不是来钓鱼的。
今晚独自在此买醉,多半是生活碰了钉子。
江旭认出来了。
这是孟琳!
社恐乐队的主唱!
初中时江旭很喜欢她的音乐。
不过后来乐队解散了,孟琳这些年也没了消息。
没想到,竟然在这里遇到她。
为了儿时梦想,那就更要拿下了!!
孟琳再次冷冷瞥开一个上前搭讪的人,眉头微蹙,将愁绪混着酒液咽下。
江旭没有贸然上前。
他了解这种女人的性子。
见识过世界,内心骄傲,寻常男人根本入不了她的眼。
他选择静观其变。
夜色渐浓,酒吧里的人多了起来。
音乐鼓噪,人群喧哗。
卡座上那道艳丽孤影,注定无法长久安宁。
“看那边,极品啊!”
另一头的卡座,几个男人正窃窃私语,目光黏在孟琳身上。
“那腿、那腰……绝了!”
“怎么样,哥几个去试试?”
“试?你看她那生人勿近的样儿,直接上能有用?”
这时,一个脸上带疤的男人压低声音,露出猥琐的笑:
“我这儿有好东西,待会儿谁去搭个讪,趁机放她杯子里……”
“等药效上来了,这朵带刺的玫瑰,还不是任咱们摆布?嘿嘿嘿!”
几人交换着心照不宣的眼神,贪婪地舔了舔嘴唇。
他们声音压得极低,但江旭的听觉经过强化,将这番肮脏的谋划听得一清二楚。
疤脸男摸出一个小纸包,递给旁边一个黄毛。
“事儿办成了,让你第二个。”
黄毛兴奋地接过,迫不及待地站起身。
“放心吧大哥,看我的!”
江旭眼神一冷,放下酒杯。
对方有四个人,硬碰硬未必讨得到好。
他迅速拿出手机,屏幕微光映亮他沉静的脸。
他在搜索栏输入:
实战防身术,快速制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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