斧刃过处,颅骨崩裂,那猛兽立时气绝。
“小狼,你在哪?”乌达连忙寻找,却见小傢伙从花斑豹尸体下爬了出来,亲昵的凑在他的腿边蹭脑袋。
如此举动,让乌达不禁怀疑,它是被地精豢养的,而非野生的。
可惜他不会说野兽的语言,狼也不会说话,无法交流。
距离天亮,不知道还有多久,呆在地上的危险性太高,必须儘快回到树上,还得把花斑豹尸体儘快处理了,以免引来其他野兽。
他將花斑豹翻过来,露出其肚皮,扒拉开要往伤口上凑的小狼。
顺著矛尖插入的部分,割开皮,取出心臟,切了一大块肉装备背篓里,又切了一小块丟给小狼。
然后,將花斑豹尸体劈成数份,分別丟在远处。
再翻开树下落叶,以土掩埋血液。
做完这一切,才咬住小狼脖颈,再次爬到树上。
小傢伙吃了肉,已经呼呼睡著了。
他找了根藤蔓,將小狼绑在树枝上,这才开始享用花斑豹心臟。
“呸呸!”他嫌弃的將心臟拋到远处,“狗都不吃这玩意。”
花斑豹心臟又硬又柴,带有极其浓重的腥膻味,嚼起来又有些苦涩味,还始终咽不下去。
换成里脊肉,顿时美味许多。
但腥膻仍旧很重。
最近天天吃生肉,也没改变他对生肉的厌恶。
如果有的选,他想吃熟的、肥瘦相间的。
森林里变得光亮时,小狼已经甦醒。
树下很安全,乌达便带著小狼离开。
因为已经用过【迷踪步】,加上有小狼这个『累赘』,他每走一步,都格外谨慎。
匆匆一周过去。
乌达肩膀的伤口已经癒合,捕猎更加得心应手。
天天蹭吃蹭喝的小狼“伍夫”,也长大了近一倍,开始能担当警戒任务,让乌达能安心睡会儿觉。
这一天,乌达被湿滑的舌头舔醒,跟著伍夫潜伏进入灌木丛中。
灌木丛之外,一头10尺高的双头巨怪扛著一棵树,牵著3个被绳子绑起来的黑灰色矮人,朝著北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