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缓抬起麻木的胳膊,努力挥挥手,“去吧,过你的生活,阿玛芙里·巴克曼。俺也该去森林里了,再见!”
说罢,撑起身子,踉踉蹌蹌的往河边走。
人类该在村庄生活,地精该前往荒野。
出了城,就分道扬鑣,各奔前程。
这是他们之前商量好的,现在正是分別时刻。
“我,我不叫巴克曼了,我会改回我父母的姓氏,赫尔德,阿玛芙里·赫尔德。”
身后传来女人渐渐坚定的声音。
乌达回头微笑:“好的,阿玛芙里·赫尔德,俺记住你的名字了。如果有可能的话,俺將来会报答你的,报答你所做的一切,和承担的风险。再见啦,愿你信仰的神真的可以护佑你。”
女人挥手告別,推著空置的板车离开。
尸体被留在杂草深处。
乌达拖著沉重的脚步,来到河边,洗去身体的污秽,拆除绷带,將伤口处清洗乾净。
河边的岩石上长满了苔蘚。
前前世的记忆告诉他,苔蘚有杀菌止血的药效,没有药品时,可以作为应急使用。
他抓了一把淘洗乾净后,塞进嘴里嚼烂,然后敷在伤口上。
忍著剧痛,处理好伤口,然后將清洗乾净的绷带重新绑上。
河流是往森林外流的,他要去森林深处,便不能藉助水流前进。
同时,河流在茂密森林中是个很好的参照物。如果橡木镇的士兵来到森林中搜捕他,沿著河流前进会是第一选择。
他远离河流,感受和空气中自由的气息,向森林深处前进。
饿了就顺手摘些浆果吃,就像曾经在妖精荒野中那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