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们应该勉强算是盟友!(求推荐,求收藏,求追读!)
    察觉到这一点,罗斯福微微侧过头,目光微不可察地从林元左手手腕处掠过,装作不经意地问道:

    “我看你掏了一下裤兜,是椅子不舒服吗?”

    听到这一句看似不经意的话,林元脸上没什么表情,心里却是咯噔了一声。

    还是大意了。

    能够在一眾大地主和资本家中脱颖而出,成为美国的总统,並且在歷史上留下名字,小罗斯福自然也不是什么善茬。

    只是没想到,这样一个习惯性往兜里掏手机的动作,都被这傢伙注意到了。

    这狗东西有点……有点本事!

    林元轻轻摇了一下头,同时用左手捏住自己大腿,把大腿上的肉往外拉了一下:“人长胖了,裤子有点紧,再加上他们两位看著,有点紧张。”

    “话说,罗斯福先生只想问一下时间吗?”

    病床上,罗斯福低头沉吟片刻,把手中的信折了起来,重新装回信封,笑著对林元问道:“请问这位先生,你能不能告诉我,这封信是谁给你的?”

    “另外,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说实话,这有一点不太礼貌,我还是需要知道你的名字,这样子,我们也能更好的交流。”

    余光从信封上扫过,林元对信件的內容有些好奇,但他很快就掩盖住那一抹好奇,回头看向站在门边的两个人,笑著挥手问道:

    “请问能给我一支笔,以及一张纸吗?”

    “我需要拼写一下我的名字!”

    门边,怀特和同伴对视一眼,隨后便將目光投向罗斯福,得到罗斯福点头许可,他拉开羊毛大衣,从衣服內兜里取出一个小笔记本,连带著小笔记本上夹著的钢笔一起送到林元面前。

    林元起身,双手接过笔记本,在笔记本上写下林元两个字,同时,又用拼音做了標註,转手就將笔记本送到罗斯福面前:

    “您可以叫我林元,我们中国人的习惯,姓氏在前,名字在后。”

    “顺序错了会非常麻烦!”

    伸手接过笔记本,在心中把笔记本上的字母拼写了两遍,罗斯福就记住了这个很顺口的名字,他双手按住笔记本,再次將目光投向林元:

    “那么林元先生,请您告诉我,这封信是谁给你的?”

    眼见罗斯福如此急迫,林元更加好奇那封信件的內容。

    不过,他更想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1934年的美国。

    在脑海中回忆了一下那个该死的签证官的模样,他抬起双手,將自己的头髮从眉心中部分开,接著又用手指,將靠近鬢角处於头顶的头髮微微向上捲曲。

    做好这个头髮造型,他指著自己的头髮说道:

    “我来美国,是为了精进自己的医术。”

    “但是在出发之前,碰到了给我这封信的狗东西。”

    “那狗东西是个白人,蓝眼睛,深眼窝,鼻樑不算高,小鼻樑,然后顶著一个和我弄的这个髮型很像的髮型。”

    “身上是一件灰黑色的羊毛大衣,里面衬著一件白色高领衬衣,衬衣的纽扣已经顶到了他脖子下面,还掛著一条蓝黑色,向左白色斜条纹的领带。”

    “还掛著一副金丝眼镜,看起来人模狗样的!”

    “他得知我要来阿美莉卡学习医学,他就给了我这封信,说到了美国,如果活不下去,就来这个地址找这个人。”

    “我原本以为是同名同姓的人,只是没想到,他让我找的会是您!”

    说话间,林元眼角余光忽然注意到罗斯福鼻樑上的眼镜,隨后嘴角带笑:“那个狗东西的眼镜和你这个眼镜很像!”

    “对了,他脸型和你很像!”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觉得,因为在我看来,你们白人几乎都长一个样子!”

    听完最后那句近乎吐槽的话,罗斯福如释重负地吐了一口气,他把手中的小笔记本放到一旁,看著林元的头髮,做了一个类似的造型,然后双手搓著脸颊,將发腮的脸部微微向上抬起,对林元笑了笑,又马上鬆开了手。

    做完这个莫名其妙的动作,他朝著站在门边的人递过去一个眼神,门边的怀特和助理收到眼神,毫不犹豫地转身拉开房门,走出了房间。

    等这两人离开,罗斯福將手中的信件递出:

    “我知道你很好奇这封信的內容,看看吧!”

    “看完我们再聊!”

    “这怎么好意思呢?”林元嘴上在拒绝,但手上动作很诚实,很自然地接过信封打开,取出了里面的信。

    刚看到开头,他脸皮就不由自主地抽动了起来,隨著他阅读深入,脸皮抽动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到最后,注意到最后那个很明显是俄罗斯人的名字,他猛地回头,对罗斯福问道:

    “叶莲娜·尤金科娃大吗?白吗?”

    “大!又大又白!”病床上的罗斯福不假思索地回了一声,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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