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城东
若是好茶给他喝了,岂不是牛嚼牡丹,白白浪费了吗?”青年嬉皮笑脸道。

    凌五四也是无奈。

    这青年姓尚,名崇义,是他当年贩私盐时的结义大哥尚昆的独子。当年尚昆为救他,被一刀砍在脖颈上,当场殞命,连句话都未能留下。

    凌五四也做到了“汝妻子,吾养之”。

    他娶了尚昆年轻貌美的遗孀,將其子抚养成人,也没叫他儿子改姓,只是觉得諢名毛蛋太难听,取名尚崇义,来纪念尚昆这位义兄,还一直奉养著尚昆的老母,直至送终。

    在这世道,他娶了义兄的媳妇並非可耻之事。尚昆的媳妇年轻貌美,若无人看顾,在那些泼皮无赖眼中便如一块肥肉。

    凌五四当时尚未混出名堂,除了將人娶回家,实在没有更好的法子护其周全。

    谁知这亲手养大的儿子,虽然样貌隨了他娘,清俊如读书人,性子却十成十地隨了他亲爹,抠搜计较,常做些未真的惹出大乱子,但又叫他火冒三丈的荒唐事。

    不过,凌五四把他从小养到大,从小小一只,养到现在这副模样,全当自己亲生儿子一般养著,该打打,该踹踹。

    別问为什么不是该打打、该骂骂,因为我们凌老大受不了那气。

    “你阿爹我,还指著能攀上钱孔目呢,若是没了贵人看顾,咱们爷俩,早晚要被人生吞活剥了去。”

    “哦。”尚崇义喜欢的是只进不出的感觉,可做生意是进进出出的事,他並没有多大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