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眼里,李俊河的优点一个晚上都说不完。
“这丈母娘还没当上呢,就把女婿夸出花来了。”林光荣呵呵一笑。
两人看着李俊河,那是老丈人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越看越欢喜。
“吃肉,肉都凉了,赶紧吃。”
“海棠,别闹了,赶紧吃肉,这烤兔肉得趁热吃,凉了可就不好吃了。”林光荣大声提醒道。
林海棠这个时候也从李俊河手上抢到了日记本,把日记本一抽,塞到了自己床铺下,用屁股压着。
她拿着一块兔子后腿,把它当成李俊河,狠狠咬了一口。
日记没看到,李俊河无奈耸耸肩。
不过林海棠这日记本,也勾起了他的好奇心,想要看看这日记究竟写了啥。
不过,窥探人姑娘的隐私,是个很low的行为,除非林海棠主动给他看。
“算了,不看了。”李俊河摇头。
但是很快,盯着林海棠这日记,李俊河想到了一个事。
“对呀,我是穿越过来的,我完全可以把前世那些小说搬到这里啊……”
写小说,发报纸,当文豪!
李俊河前世也是个小说迷,当时还没参军时,念高中他就经常在课堂上偷偷看小说。
什么《许三多卖血记》《活着》《红高粱》……只要是小说,只要好看,李俊河都会拿来看。
高中三年,李俊华都成了学校图书馆借书榜状元了。
而且更重要的是……李俊河在记忆这一块,那是过目不忘!
小说里的剧情,人物,人设啥的,他只要看一遍,就全都给记住了。
现在的李俊河,脑子里就是一个小型图书馆。
全特么都是小说,还有一些诗歌。
“都来1970年代了,搞个文豪当当,过把瘾儿!”
当初在课堂上看小说,李俊河可是羡慕死余华莫言贾平凹这些人了。
为啥啊?
稿费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