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区机关
司令员:张松溪
政治委员:谭成荣
副司令员:苏武(兼皖北军区司令)、荀波(兼豫北军区司令)、韩震先(兼豫东军区司令)
参谋长:张梓卿
副参谋长:陈述康(兼豫中军区司令)
政治部主任:谭成荣(兼)
政治部副主任:萧瑾(兼豫北军区政委)
后勤部长:钟卫国
卫生部长:李素珍
情报处长:李康
二、军区直属部队
炮兵团(团长:蒋震)
警卫营(营长:钟思齐)
工兵营(营长:梁大柱)
通讯营(营长:杨逢霖)
教导大队(大队长:丁纪威)
三、豫中军区(司令员:陈述康,政委:陈述康兼)
第2团(团长:黄正湘,政委:杨兴邦)
第4团(团长:谢亦笙,政委:赵明远)
第7团(团长:贺长山,政委:杨成林)
四、豫北军区(司令员:荀波,政委:萧瑾)
第1团(团长:吕观渡,政委:刘振华)
第9团(团长:庄北望,政委:庄北望兼)
新编第6团(团长:徐国栋,政委:李鸣)
五、皖北军区(司令员:苏武,政委:苏武兼)
第3团(团长:周松林,政委:黄志坚)
第5团(团长:赵铁柱,政委:方远)
第8团(团长:陈霁川,政委:郭维城)
新编第7团(团长:王振海,政委:陈虎)
六、豫东军区(司令员:韩震先,政委:方正平)
第2团(团长:魏长缨,政委:方正平兼)
第10团(团长:林海东,政委:宋时雨)
第11团(团长:吴定邦,政委:周文彬)
骑兵独立团(配属豫东,主官同上)
…………………………
豫皖边军区后勤部
一、武器修造部门
1. 大鸿山修械所
职能:维修各部队送来的损坏枪支(步枪、机枪、手枪);利用缴获零件和自制部件拼装修复;生产简易枪支配件(如撞针、弹匣卡榫、准星等);对磨损枪管进行复膛处理。
负责人:沈厚德
2. 子弹复装车间
职能:回收战场上捡拾的步枪弹壳(主要是中正式和三八式),经过清洗、尺寸检查、更换底火、装填发射药、安装弹头等工序,重新制成可用的复装子弹。月产量初期约1.5万发,后逐步提升至3万发。
负责人:林茂源
3. 手榴弹装配厂
职能:利用缴获的炸药和自制的黑火药,配合翻砂铸造的铸铁弹体,生产木柄手榴弹。同时生产拉火管、导火索等配套件。月产手榴弹约3000枚,弹体杀伤半径达7-10米。
负责人:崔铁柱
4. 飞雷炮制造厂
职能:利用缴获或收购的汽油桶,加工成飞雷炮(炸药包抛射器)。主要工作包括:加固桶身、焊接底座、安装简易瞄准具、加工发射药定量器。同时生产配套的炸药包(用麻布包裹、捆扎)。月产飞雷炮12-15门,炸药包200个。
负责人:梁大柱
5. 地雷作坊
职能:生产简易压发地雷、绊发雷和拉火雷,主要供豫东、皖北游击队使用。利用缴获的铁壳、罐头盒、木板制作外壳,填充黑火药和碎铁片。月产各种地雷约500枚。
负责人:孟广才
二、被服与装具部门
6. 被服厂
职能:缝制军装(单衣、棉衣)、军帽、绑腿、子弹带、背包、干粮袋。利用缴获的日军军毯改制棉衣内胆,从民间收购土布染色作面料。拥有从西北带来的脚踏缝纫机120台,月产军装1000-1500套。
负责人:何秀英
7. 制革厂
职能:利用民间收购的牛皮、猪皮及缴获的日军马具,生产腰带、枪套、弹药盒、皮鞋。采用土法鞣制,月产皮革制品约500件。
负责人:孙德茂
8. 纺织作坊(与染坊合并)
职能:用民间收购的棉花纺线、织成粗布,并对布料进行染色。因设备简陋,产量有限,主要补充被服厂面料缺口。
· 负责人:陈月红
三、冶金与化工部门
9. 小炼钢厂(土炉)
职能:利用土法炼钢,以木炭为燃料,炼制少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