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张金牛,五百块钱面值的港幣,在昏暗的灯光下,闪著金光。
这比忠、义还诱人!
“这……这……”三个人的嘴都合不拢了。
李哲把这些金牛扔给大口发:“拿著。”
大口发捧著钱,手都在抖:“哲哥,这……这是……”
李哲笑道:“拿去招兵买马,我要立一个字头!以后你们都是堂主,跟著我干,每个人,一个月五千底薪,有花红,有奖金,比你们现在赚得多好几倍。”
大口发咽了口唾沫:“哲哥,你……你现在做什么生意?”
“赚钱的生意。”李哲没细说,“全招跟我们一样大的,那些年纪大的,太奸诈了,跟我们不是一路人!”
他一直没有忘记,原主是个十八岁的少年。
忽悠比他小的当炮灰,没有问题,而且比他小的,还有法减。
忽悠老古惑仔?
真当江湖人是白混的?
第一个就把他卖给洪兴了!
“明白!哲哥,你放心!”大口发拍了拍胸脯,“行走江湖,讲的,就是一个义字!”
李哲看著他们,心里很平静。
这就是他要的蠢人。
江湖耗材,永远都是用来填坑的。
韩琛说,一將功成万骨枯,李哲认同这个观点,但他认为出来混的,是生是死,早已註定。
一脚棺材、一脚牢房。
这就是古惑仔的真实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