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来的人,我自己搞定!”
华弟想救下jojo。
光著膀子的喇叭,举著手枪,恶狠狠地说道:“你最好是,別给我惹……”
“砰!”
一声枪响。
喇叭的额头上,绽放出一朵血花。
手中的手枪落在地上。
现场乱成一片。
趴在李哲身边的军火英,目瞪口呆地看著对方,一枪一个!
三颗子弹,短短两、三秒,结束了三个人的生命!
子弹像是长了眼睛一样。
他这才知道,自己还是低估了眼前这个“红人”。
能够在狭窄的小巷子里,单杀洪兴陈浩南的,会是普通人吗?
“渡仔,別杀……”
“砰!”
一个趴在地上躲藏的小弟,被李哲一枪爆了头。
枪声响得太突然,喇叭等人根本就不知道李哲他们躲在草丛里。
短短几秒钟內,除了华弟和jojo外,喇叭和他的三个小弟,全死在了李哲的枪下。
“那个人是我亲表弟!”
军火英埋怨道,“他是我安插在喇叭身边的內线!”
原来如此。
怪不得能知道喇叭的行踪。
“对不起。”
李哲嘆了口气。
军火英摇头道:“算了,不知者不罪,我也没提前告诉你。”
“我说的……”
李哲抠动扳机。
“砰!”
军火英的额头,爆出一个大洞。
李哲幽幽说道:“……不是杀你表弟。”
他要救jojo,要独吞喇叭等劫匪的赃物,就不能让军火英留在这个世界上。
事情嘛,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兄弟,我跟喇叭不是一伙的!”
华弟的声音,在草丛里响起,“我只负责开车,你要货,全部给你!还有我身上的港幣,也给你!”
他只是车技过人,又不是枪法过人。
近战能力,还不如喇叭,要不然在剧情中,也不会死在喇叭手里了。
李哲没有回答。
他喜欢演华弟的演员,但不喜欢华弟这个剧中人物!
虽然有情有义,但当抢劫犯、撞翻警车、撞死警察,能是啥好人?
因此最后在剧情里必须死,这也是刘德化演坏人的习惯:“不能教坏小孩子!”
在草丛中趴了一会儿的华弟,慢慢朝草丛深处挪去,那里有他提前藏起来的铃木rg500摩托车。
只要上了车,以他那高超的车技,就有办法逃出生天。
但没挪几步,华弟就感觉眼前一晃,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出现在他的眼前。
面前是个十八、九岁的少年。
“兄弟……”
“砰!”
没有任何废话。
一枪爆头,乾净利落!
李哲站起身,看了一眼地上死不瞑目的华弟:“天若有情?呵呵……”
从华弟身上搜出那两叠港幣后,李哲拿著枪,提著军火英装子弹的小提箱,走到汽车前。
枪声刚起时,jojo就把头埋到了座位下。
然后就看见李哲出现在车窗前。
“不……不要杀我……我家里……很有钱,有很多钱!”
jojo跪在座椅上,泣不成声。
她不敢跑,因为她知道,两条腿,跑不过子弹。
“別傻了,我不杀女人。”
李哲伸出手,趁jojo恍神之际,一记手刀,劈在她的颈部。
这里有颈动脉竇。
轻则昏迷,重则死亡。
但李哲是专家,力道控制得刚刚好,让jojo昏了过去。
女人嘛,不说话的时候,才是最美丽的时候!
等李哲把jojo拖出小轿车,放到安全的地方时,他笑了起来,刚刚那句话,语气有点像斧头帮的琛哥啊:“嫂子,別傻了……”
他走到喇叭面前,把那个大口袋提起来,满满一袋金器,沉甸甸的,差点闪了他的小腰。
有金炼子、金戒指、金鐲子……
找个地方熔化了,可以做成好多根大黄鱼!
本来大b的四百万欠款,是他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一桶金,没想到帐还没收回来呢。
现在又得到了好多根大黄鱼!
李哲拿起华弟准备的汽油,点燃喇叭和华弟开来的两辆小轿车。
六具尸体,也早就被他塞进了小轿车里。
再小心翼翼地清除掉一切现场痕跡。
身为职业收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