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摇头。
“我是受害者。”他的声音很稳,不慌不忙,“这五个洪兴仔,杀了我老大,就是地上那个光头,东星沙胆勇,还想杀我灭口,按《侵害人身罪条例》,我是正当防卫。”
一个合格的职业收尸人,知法懂法,那是必须的,要不然,怎么去钻法律的漏洞?
香江也是李哲的营业场所之一。
他熟知相关法律。
这个世界虽然不是真实世界,但法律条文,应该都差不多,要不然,怎么管理广大市民?
张大勇乐了:“一个古惑仔,居然懂法?你一个人,重伤四个,杀了一个?”
李哲坦然说道:“地形窄,我正好练过,而且……”
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戴著手銬的双手:“我运气好,张sir!麻烦帮我申请当值律师,再申请法律援助,以及大律师公会义助,我虽然穷,但这些都是我作为香江守法市民,应该享受的权利!”
当值律师,首次上庭免费;法律援助,长期低价,甚至免费;大律师公会义助,免费諮询。
统称香江穷人打官司三件套。
不用白不用!
靠社团来捞,不如靠自己。
张大勇盯著他,没有说话,似乎正在重塑三观。
这时,巷口已经围了一圈人。
街坊,夜归的,麻將馆出来的,都伸长了脖子往里看。
有人在交头接耳,有人在用大哥大打电话。
被带上警车前,李哲看著那些围观的人,忽然笑了一下。
然后他大声道:“我是正当防卫,和恶势力作斗爭,维护香江的安定和繁荣,人人有责!”
“在律师到之前,我不会回答任何问题,不会录口供!”
围观的人群里,有人笑出声。
闪光灯亮起,是闻讯赶来的记者,这一幕,正好是明天的新闻。
差佬们都皱起了眉头,他们没见过这种古惑仔:懂法、懂杀人、还懂影响舆情!
“进去!”
张大勇的搭档李忠义,推了李哲一下,想把他早点塞进警车里。
这时陈浩南躺在担架上,从李哲的身边经过。
他低头看了一眼,陈浩南的眼睛还睁著,但英俊的脸庞,已经扭曲得不成样子,敞开的肚子中,鲜血四溢。
死透了。
阎罗王都救不活,嗯,非常好!
李哲笑了笑,看向另一个担架上的山鸡。
山鸡跟他的眼神对上,浑身一抖。
从不怕死的赵山河,在生死之间走了一圈后,再也不敢跟对面那个杀神对视了。
他明白,如果不是差佬来得快,自己这伙人,一个都活不下来!
李哲抬起头,香江的天空,看不见星星,只有灯红酒绿!
坐进警车里。
李哲想起裤兜里那四百万港幣的欠条。
这是沙胆勇的死因,也是大佬b手下头马陈浩南的死因。
就你叫大佬b是吧?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笔钱,我渡仔替我过世大佬沙胆勇收了!
靚坤都懂的事,他一个穿越者能不懂?
人要杀,钱也要收,这才是穿越的正確打开方式。
反正又不是现实世界。
车窗外,围观的人群还在。
有人在对著他指指点点,有人在跟差佬们打听。
李哲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他想起了洛杉磯那个仓库。
那天晚上,他处理完尸体,出门的时候,被irs(美利坚国税局)的人堵住了。
出卖他的,是一个长期合作的变態政客。
在美利坚,没人可以跟irs抗衡,那是真正的帝皇。
他束手就擒,刑期三千年。
法官念完判决的时候,法庭里有人在笑。
三千年。
孙悟空也才五百年,他活不了那么久。
於是他选择了死亡。
美利坚可以束缚我的身体,但束缚不了我的灵魂!
现在他又活了。
身上三百多块钱,一张四百万的欠条,一条刚换回来的十八岁生命。
警车发动,呜呜地往前开。
霓虹灯从窗外流过。
红的绿的黄的,一团一团的,照在他脸上,又暗下去。
这就是香江。
一个被赛博朋克都市取景的地方。
李哲在这里,无所畏惧,反正这条命,本来就是捡来的。
……
“南哥死了!”
“我要他给南哥陪葬!”
救护车上,並排躺著的大天二和山鸡,目光里充满了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