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傢伙当初在果木镇,脚踩著血翼君王,威风凛凛地登场。
余烬本以为奥斯丁会是真正的强敌。
结果最后雷声大雨点小,不知为何,奥斯丁竟是直接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当时余烬並没有多想。
毕竟让一个正常人去揣测疯子的想法,那岂不是要將自己逼疯?
正如此时此刻,余烬也不知道这奥斯丁发什么疯,非要自己载他一程。
换做一个正常人,怎么可能去载这种將全身都藏在阴影中的陌生人?
这奥斯丁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好人啊。
所以,奥斯丁怎么能有自信余烬一定会载他呢?
至少现在的余烬已经绷紧了脚背,隨时准备弹射起步送奥斯丁转生异界了。
就在双方气氛逐渐凝固的时候,奥斯丁忽然掀开了头上戴著的兜帽,露出了真容。
那是一张有著典型盎格鲁人风貌的北欧面庞。
冷色调的肤色加上高挺的鼻樑,令奥斯丁整张脸都显得十分阴鷙。
不过更令余烬在意的是,奥斯丁的手上有著一枚金闪闪的金幣。
奥斯丁见到余烬的目光落在他的手掌上,嘴角微翘,微抬下巴道:
“小子,我不会让你白载我的。”
“这枚金幣就作为你的报酬,如何?”
“而你,只需要將我带进这里面就行。”
奥斯丁用他那只空著的手,指了指十三区。
显然,奥斯丁错误地认为余烬拥有著隨意进出十三区的权限。
而且上一次奥斯丁在果木镇见过余烬一次。
他自然將余烬认作是罗素的走狗。
不过他可不会打草惊蛇。
他还需要藉助余烬的力量混进十三区中,给自己那位老朋友罗素一个大惊喜。
毕竟以奥斯丁的视角看来,余烬可从未见过他的真容,也就不能將他和在果木镇出现的永生教大巫师联繫在一起。
如此,两者现在的关係,就是简单的乘客与有一点小权力的司机罢了。
唯一的问题就是这枚金幣能不能打动余烬了。
余烬眼睛眯了眯,心里在盘算著能不能快速解决奥斯丁。
虽然他未曾见过奥斯丁的出手,但是当初逃走的血翼君王可是毫无还手之力的被奥斯丁擒下。
即便当时血翼君王经过轮番对战,实力十不存一,但也足见奥斯丁的实力之强。
若是不能快速解决奥斯丁,那么这边交战的动静自然会吸引十三区的动静。
奥斯丁可以拍拍屁股直接走人,想在人族领地继续生活的余烬可做不到如此瀟洒。
毕竟进行恶魔化这种事,在很多人看来都跟培养定时炸弹差不多。
至少余烬没见到过有猎魔人敢宣称自己正在进行恶魔化的。
更不要说十三区目前的掌控人罗素,是个探知欲极强的傢伙。
指不定就会將余烬关起来,进行各种研究。
短暂思索一番,余烬换上一张笑脸,將头探出车窗道:
“不行啊,伙计。”
“十三区只收病人,可我看你怎么也不像有病的样子。”
“若你要去洛城,我倒是可以捎你一程,上车吗?”
见余烬果然没有认出自己,奥斯丁用大拇指一顶,將金幣射向余烬。
“也行,那我去洛城找找有没有其他人愿意接这个活。”
面对疾速射来的金幣,余烬不动声色地伸手接下。
隨即掌心顿时冒出灼烧般的滋滋声,丝丝缕缕的白烟从余烬紧攥的指缝间冒出。
马鞭草!
不过涂抹的量並不大,纯粹是试探之用。
眼神骤然变冷的余烬看向奥斯丁,平静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
奥斯丁笑了笑:
“別误会,我对血族没恶意。”
“这枚金幣的原主人並不是我,是我在路上见有人欺负血族,隨手打杀后捡来的。”
仗义出手,拯救血族?
这奥斯丁是想藉此討好自己?
在这种超凡世界里,余烬总觉得事情不会那么简单。
眉头微皱的余烬摊开掌心看向其中的金幣。
只见这枚金幣上有著剑盾的徽记,像是某种家族的记號。
顿时意识到这枚金幣背后代表著麻烦的余烬,下意识就想將金幣丟掉。
但没曾想,这金幣就像是生了根一般,长在了他的掌心血肉之中,难以拔除。
车外的奥斯丁见到余烬的模样,脸上顿时有了得意的笑容。
巫师手中的金幣是有这么好拿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