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身是宝,比如鹿血、鹿皮、鹿筋、鹿鞭都是好玩意,还有最珍贵的鹿茸!那可是大宝贝。
要是能打到一头鹿……
家里的现状绝对会被改写,自家也不会因为没有粮食而饿肚子了。
体型硕大的鹿群很是显眼,刚才没注意是因为他们在挖天麻,而现在的匆匆一瞥让周瑞的目光再也移不开了。
他们在距离松树林稍远的地方,一条溪流將两地分隔开来,从这里可以远远看到一群体型壮硕的鹿正在溪流里喝水。
一头成年水鹿,大概有三百斤重,要是把身上的宝贝全都卖了,总价值绝对会超过500块钱!
在这个年代,这已经是一个普通村民一年的全部收入了。
周世杰自然也看到了鹿群,他异常激动,正欲大声说话,却被周瑞压下。
“二叔,別惊了鹿。”
周世杰压下內心的激动,小声说道:
“大侄子,要不要干!”
他已经跃跃欲试了,但周瑞接下来的话却犹如一盆冷水当头浇下。
“二叔,一头成年公鹿少说300斤,我们两人干不过。”
“而且,那可不是一头,那是一群啊……”
周瑞凭藉强大的內心,慢慢压下心中的悸动。
鹿,他很想要,但是,实际情况却是,他们没有能力打到。
周世杰明显不想罢休,语气有些焦急。
“侄子,只要打到一头鹿,那咱家可真就发达了……”
“你在这等著,二叔我去打一头来!”
周世杰说完,正欲往前走,周瑞再次拦住,语气带著不容置疑的冷冽。
“叔,虽然鹿群温顺,可你要是靠近,他们感觉到危险是会反击的。”
“鹿群反击,对我们来说足以致命!会死人的。”
周瑞的语气没有了之前的温情和平和,而是严肃冷漠。
周世杰现在太想证明自己了,以至於忘了当下处境。
他们甚至连一把锋利的刀都没有,只有一把柴刀。
这种情况下,拿什么对上鹿群?
周世杰终於停下脚步了,情绪也渐渐平和,他的胸膛在上下起伏。
过了一会,他带著歉意说道:
“我的错,大侄子,咱走吧。”
周世杰有些许落寞和不甘,在深深看了一眼鹿群以后,收拾好东西依依不捨地转身离开。
周瑞心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微微握紧拳头,远远看了一眼鹿群,也转身往回走。
在路上,周世杰明显有些自责,后知后觉之下,他差点莽撞送命。
要不是周瑞一而再、再而三阻拦他,后果不堪设想。
“差点搞坏事情,大侄子,对不住了。”
“没事,二叔,我们以后再来,一定打一头回家!”
周瑞心有不甘,他怎么会就此罢休?
回去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去买枪。
只要有枪在手,不但进山会安全许多,再遇到鹿群也会更加游刃有余,起码可以尝试猎杀了。
周世杰点点头,虽有不舍,但还是及时醒悟。
周瑞轻轻晃荡了一下背篓里的天麻。
“叔,我们收穫不小,贪心不足蛇吞象,这次进山没遇到危险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周瑞有些无奈,二叔的心性还是有点差了,不过好在还是能把他的话听进去。
不过吧,他也懂得一个道理,谁都不是十足完美的,有好有坏,这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这会天色已经是下午了,走过背阴山,阳光再次照在身上。
周围的高大树木也少了一些,阳光不被遮挡。
一路走到村子时,已经是临近傍晚了。
村里劳作的人也陆陆续续回到各自家门,此时,村头正跟几个妇人聊天的老人看到了背著满满两背篓山货的周家叔侄两人。
他是老夏头,经常谈天论地。
“哟,周家娃儿进山啊,给老叔看看瞧挖到什么宝贝了。”
老夏头脱离小圈子,快步走上前朝周家叔侄的背篓里瞅了一眼。
这一瞅不要紧,他看到了周瑞背篓里的野生菌和下面的野生天麻!
正好就看到了那块400克將近一斤的大天麻。
老夏头直接震惊大叫。
“好小子!那么大的野天麻,在哪搞得哟,运气恁好!”
周瑞有心眼,他把最大的那个放在了二叔的背篓里,拿野山药盖著。
有句话叫做,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很多时候,別人是见不得你好的,所以藏拙是很有必要的。
將近一斤的“天麻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