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爱?
    第二天一早,军队启程。

    晨雾还没散尽,爱德华已经策马凑到埃茜身侧。

    他换了件新斗篷,靛蓝底色,领口別著银质胸针,在马背上挺得笔直。

    “埃茜女士,昨夜休息可好?我让侍从多送了一条毯子过去,你收到了吗?”

    “嗯。”

    “这路越往北走越差,你当真不考虑骑马?我那匹栗马性情极温顺,你若愿意,我可以牵著它走一段,先適应適应......”

    “不用。”

    “其实骑术没你想的那么难,我七岁就开始习练。父亲常说,一个骑士若不会骑马,就像……”

    “大人,我不是骑士。”

    爱德华噎了一下。

    亨利跟在三步之外,垂著眼皮,拼命地压制嘴角的弧度。

    此后数日,这套戏码每天重演。

    爱德华清晨凑上来,中午被冷回去,傍晚再换一套说辞重新开始。

    讲述温彻斯特的圣诞庆典,讲去年秋天猎鹿时一箭射穿两百步外的公鹿,讲他从法兰克商人那里听说过的一种“会自己唱歌的钟表”。

    埃茜的回应从“嗯”变成点头,从点头变成沉默。

    到第三天,爱德华对著她的后脑勺说了半刻钟,埃茜才终於开口:“大人。”

    爱德华眼睛一亮:“怎么?”

    “你挡到我看路了。”

    爱德华被噎得捂住心臟,大口喘气。

    当天晚上,亨利把这段复述出来,老兵奥利弗笑得险些被麦酒呛死。

    从温彻斯特到黑水堡,总共走了九天。

    温彻斯特至麦西亚边境约一百七十余里,麦西亚境內至东盎格利亚交界处还有近一百里,全程约二百七十里。

    若按輜重部队每日二十里的常速,要走小半个月。

    但琥珀佣兵团没带輜重队。

    每人背七日乾粮,皮甲,武器自持,遇镇不宿,遇雨不停。

    每日卯时启程,日暮扎营,中午只歇两刻钟。

    第一日走了三十二里,第二日三十五里。第三日阴雨,路面翻浆,只走了二十八里,但第四日天晴,路也干了大半,一口气走了四十里。

    第七日傍晚,他们已过麦西亚边境,在边境村庄將乾粮补给到足够用七天的量。

    第九日午前,前锋斥候回报,黑水堡就在前方三里。

    埃茜停下脚步,抬头。

    远处,低矮丘陵的尽头,一道灰黑色的石墙露出轮廓。

    黑水堡不大,三面环水,只有西面一道缓坡可攻。

    城墙不高,约莫两人半,丹族人把墙头垛口垒得极厚,箭孔开得刁钻。

    堡门是橡木包铁皮,门后必定顶了粗木。

    埃茜带人绕著堡外围转了一圈,城墙的丹族人见带兵的是个小女孩,便叫嚷著淫秽的词语。

    观看完城堡构造,奥利弗吐了口唾沫:“硬茬子。”

    堡內丹族守军约莫两百人,头领是“独眼”斯汶。

    若论野战,埃茜敢带五十人和里面的人碰一碰,但攻城不一样。

    头两天,埃茜派了两拨人在堡外叫阵,把丹族女人的名字、斯汶老娘的风流帐编成歌谣唱。

    堡墙上一箭没放,连骂声都没有回。

    “属乌龟的。”汤姆把短弓收回皮套,舔了舔乾裂的嘴唇。

    刚才,就属他骂的最狠。

    第三天,埃茜召来伍尔夫里克。

    伍尔夫里克是琥珀佣兵团唯一的匠人,他负责修缮各种装备,但埃茜也不知道他是否能搭建攻城武器。

    二人蹲在营地边缘的木料堆旁,拿著一根笔直的木棍在地上写写画画。

    伍尔夫里克今年二十一,比埃茜大六岁,身形精瘦。

    “攻城锤要十二尺,太重了拖不到门口。做轻锤,八尺,铁包头减到三十斤,轮轴加宽。以我观察,堡门后的顶木至少两根,一下撞不动,至少要撞三下才能出裂纹,什么时候撞开只能看上帝的脸色了。”

    伍尔夫里克喋喋不休说著自己设计的攻城武器,埃茜蹲在他旁边,没说话。

    “梯车。”伍尔夫里克將地上画的图画了一个圈,走到另一处平坦的土地,“墙高两人半,梯架做到一丈二。底盘要宽,不然推坡的时候前头翘起来,人全翻沟里头。”

    “城墙上那些叉子你看见没有?攻城梯靠墙,他们拿长杆叉住梯顶横杆,一发力就能掀翻,十辆梯车九辆死在这上头。”

    “所以我在这上面加一个鉤子,能勾住墙垛,丹族人想抬起来就得把身子伸出来,弓箭手就拼了命的招呼。不想把身子伸出来抬,等抬起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到城墙上了。”

    地面的图画,梯车顶端画著一对倒鉤,形如鹰爪,朝下弯。

    埃茜看著那对鉤子,看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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