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6章 民以食为天
    第716章 民以食为天

    长安。

    东宫显德殿中,

    李世民正跟宰相和三司官员,商议仍然严重的盗贼问题。

    开府仪同三司长孙无忌今日上殿议事,“陛下,治沉疴下猛药,治乱世用重典,宜猛不宜宽。

    请严刑峻法以治之!”

    皇帝哂笑,

    摇了摇头道:“民之所以为盗,皆因赋役繁重,官吏贪求,饥寒交集,便顾不上礼仪廉耻了。

    朕当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廉吏,让百姓吃穿有余,则自然不再为盗,何必用严刑重法呢?”

    户部侍郎孙伏伽提议,

    “请在全国州县全面恢復义仓之制,令诸州百姓及军人,劝课当社,共立义仓,收穫之日,隨其所得,劝课出粟及麦,於当社造仓窖贮之。

    若时有不熟,当社有饥饉者,即以此谷賑给。”

    孙伏伽也认为百姓为盗,皆因饥饉,建立义仓,备粮賑灾救荒,百姓有口吃的,绝大多数人便都不会去做贼盗。

    这就是从源头上止盗,而不是靠严刑峻法来止盗。

    李世民大为赞同此提议。

    其实义仓不是新鲜事,隋朝时就设立了,开始叫社仓,建於村社,官府劝课,而不强迫,也由村社自己管理。

    是民间公益的。

    但是后来,社仓的粮食,被朝廷盯上,於是朝廷要求社仓必须建立在州城县城,並且要由官吏徵收管理,

    甚至从劝课,也变成了上户不过一石,中户不过七斗,下户不过四斗的强制徵收。

    到了隋大业年间,国用不足,义仓粮经常被挪用以充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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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真正发生饥荒时,管理义仓的官吏,却不肯开仓放粮,甚至是无粮可放了。

    义仓的挪用和贪污问题都很严重。

    大唐开国以来,也沿用了义仓制度,一开始就是隋朝那套。

    现在孙伏伽提出,重建义仓,是重建最开始的社仓那套,於村社里建仓,百姓自愿捐粮,自己管理,遇饥荒也是优先賑济本社村民。

    社仓就跟民间的合作社一样,数户或数十户百姓结为社,互帮互助。

    兵部郎中戴胄站出来反对,“义仓当由朝廷统一管理才行,十几户几十户一社的社仓,管理、贮存上都有诸多不便。”

    吏部侍郎韩仲良也道,“先前各地义仓,大体沿用前朝制度,但因动盪,有的地方按户等徵收,有的地方按田劝课,

    臣以为,当统一制度,王公以下垦田,亩纳二升,其粟麦粳稻之属,各依土地,贮之州县,以备凶年。”

    朝廷粮食的储备,中央有太仓、各转运仓、军仓,地方上有正仓、常平仓,民间储备是义仓、社仓。

    “陛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將义仓纳之於朝廷官府管理,也能杜绝混乱的情况,保证这些粮食的安全。

    若遇灾荒,可以允许地方先开仓放粮再上报,以便儘快救济百姓。”

    “义仓粮按亩纳粮二升,田多者多纳,田少者少纳,无田者不纳,先前李司徒安抚河南河北河东等地,

    也都是推行此法,

    按平均亩產一石计算,亩纳二升,则百取其二,负担绝不算重。”

    如今天下户籍三百万,若是按户徵收,平均一户五斗,那义仓粮一年能征一百来万石。

    而如果按亩徵收,所有耕地,包括王公贵族都要按亩徵收二升,那能徵收的义仓粮额就要翻好几翻。

    数亿亩地,那就是数百万石,甚至上千万石粮。

    检校侍中兼户部尚书裴矩也支持按亩徵收义仓粮,义仓设於州县,由官府派官吏专门管理。

    裴矩原就是隋朝高官,他很清楚义仓强制徵收和官府管理,必然导致一旦官用不足,必然挪用义仓粮,很难真正做到只用於賑贷灾荒。

    可他现在是户部尚书,管理国家財政,深知现在朝廷府库空虚,財源不足。

    因此这个义仓粮,是必须得收的,这本质上就是地税。

    此前各地义仓,有按户徵收,有按亩徵收,徵收標准也各不相同,很是混乱,

    但这个义仓粮,在这几年,確实为地方政府解决了很大的財用窟窿。

    因此,这个义仓必须继续要沿用,甚至亩纳二升,能徵到更多粮,也就是户部首推的政策。

    不论贵族士庶还是官绅百姓,见亩征粮。

    这个跟租庸调里的地租不同,那个租,是按丁收租,一丁一年两石粟,不课户、不课丁还不征,征不到贵族官员头上。

    因此,这个义仓粮,必须按亩征。

    李逸此前在河南河北等多地任职,以战时长官的特权,在辖下就强行按亩徵收地亩粮和户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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