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升官发财
你们两个,平时抽大烟吧?” 这两人弯腰驼背,脸色蜡黄,还时不时流鼻涕,一看就是烟瘾缠身的模样。

    两人心里 “咯噔” 一下,支支吾吾地回应:“队长,就…… 偶尔抽一口,不算严重……”

    “立刻去上面申请调走,我这里不收瘾君子。” 楚思面无表情,语气不容置喙,“明天要是再让我看见你们,直接驱逐出队!” 这种人身体早已垮掉,留着不仅没用,还会影响整个队伍的风气。两人看着楚思坚毅的眼神,知道送礼求情也没用,更何况他们的钱都拿去买烟膏了,根本拿不出像样的东西,只能垂头丧气地离开。

    其他队员见状,纷纷窃窃私语:“咱们这位新队长跟别人真不一样,一来就敢开掉抽大烟的!”

    “剩下的人都站好!” 楚思提高了音量,“两人一组,互相背着绕操场跑十圈,跑完后还能立正站好五分钟的,就能留下。记住,只要按要求完成,警署欠你们的薪水,我个人先补上!”

    众人脸上都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目光齐刷刷地落在楚思掏出的一摞大洋上,瞬间来了劲头,立刻两两组合,背着人在操场上狂奔起来。这年代百姓普遍营养不良,就算是巡警,也未必能顿顿吃饱,想要跑完十圈,着实得咬紧牙关硬撑。

    王麻子三人看着眼前的场景,对楚思彻底服了气:难怪他非要来当巡警,一天就升到了小队长,跟着思哥干,果然有奔头!思哥说了,以后要给他们娶嫂子,看来这话绝非空谈。

    十几分钟后,所有人大汗淋漓地跑完了十圈。多亏了李群的面子,分过来的人底子还算不错,竟无一人掉队。

    “队长,上头欠咱们两个月饷银,您真要全发?” 一个喘着粗气的中年汉子凑了过来,此人叫胡德柱,当了十年巡警,因没人提携,一直原地踏步,成了分局里有名的老油条,但北平城地面上的大小事情,没有他摸不透的。按警署规定,巡警月薪六块大洋,扣掉两块伙食费,再被长官克扣一块,实际到手也就三块。

    “想拿钱的,都站起来!” 楚思见众人累得够呛,便从口袋里掏出一摞法币,“现在就发!”

    哪怕浑身酸痛,众人也都咬着牙站了起来,眼神紧紧盯着楚思手里的钱。楚思一边走一边发钱,动作干脆利落。那鬼子走狗被抓时,搜出了一百九十二块大洋和二百九十分积分,积分与大洋可一比一兑换,这笔钱足够他支付众人的薪水了。

    “长官,您是不是算错了?怎么给了十二块?” 胡德柱捧着钱,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他这辈子从没这么累过,却也从没一次拿到过这么多钱。

    “在我这儿,食宿全免,不用上交份子钱。” 楚思沉声说道,“只要你们好好干活,服从命令,所有薪水全归你们。除此之外,每人每月发三十斤白面,表现好的月月有,表现不好的下月再努力。这个月的白面,现在就给大家兑现,算是我的见面礼!”

    这年头光喊口号没用,想要快速收拢人心,就得拿出实打实的好处。果然,这话一出,众人立刻沸腾起来。

    “队长您放心!我李大山这辈子没服过谁,就服您!以后我就跟您干了!” 一个身材高大的汉子高声喊道,此人叫李大山,原本是东北军士兵,鬼子占领东三省后,他一路辗转来到北平,当了巡警勉强糊口,此刻握着手里的大洋,眼眶都有些发红。

    “对!铁柱哥说得对!”

    “警署里从没见过不拿份子钱的长官,楚队长是真心待咱们!”

    众人七嘴八舌地表达着忠心,楚思却并未完全当真 ——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嘴上说得再好,也得看实际行动。

    “好了,安静!” 楚思抬手示意众人停下,“十五个人分成三组,王麻子、祥子、康思钱,你们仨各带一组,担任组长!” 他的三个兄弟或许能力不算顶尖,但忠诚度绝对可靠。

    趁着众人整队的间隙,楚思把胡德柱叫到一旁:“老胡,这些破枪有销路吗?”

    胡德柱愣了一下,随即压低声音:“队长,这可不能叫破枪啊!就算是老汉阳造,拿出去也能卖一百块大洋一杆。不过您要是想全卖了,恐怕不太好办,月底警署要检查枪械的,偶尔报损一两支还行,全卖了……” 在警署里,小头目每年报损几支枪,把卖枪的钱揣进腰包,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只是没人敢做得这么彻底。

    “不把这些破玩意儿处理掉,新枪给谁用?” 楚思笑了笑,掀开旁边地上的草席,几箱崭新的枪械弹药赫然出现在眼前。

    “我的天!这是…… 崭新的三八大盖!” 李大山眼尖,立刻飞奔过来,双手捧着枪,爱不释手地摩挲着,那模样比摸自己媳妇还亲热,“全北平城也找不出几支这样的好枪啊!”

    胡德柱也咽了口唾沫,心里暗暗嘀咕:咱们这位队长路子也太野了!这种枪据说只有上海的大老板才能弄到,要是拿到市面上,一百五十块大洋一支都不愁卖!

    “老胡,这些旧枪就交给你处理了,尽快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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