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远处传来炊事班敲打饭桶的声音——当当当,当当当,开饭了。
新兵训练的第三十天,也是最后一天。
这天没有安排训练。全团集合在打谷场上,进行训练总结和授枪仪式。三十天前,新兵们刚来的时候,穿的是老百姓的衣服,站得歪歪扭扭的,脸上带着木讷和拘谨。三十天后,他们穿着灰色的军装,站得整整齐齐,脸上的木讷换成了另外一种东西。说不上是什么,也许是当兵的人脸上才会有的那种神情——眼睛看着前方,腰板挺得直直的,下巴微微扬着。不是骄傲,是一种准备好了的感觉。
授枪仪式很简单。各连连长从枪械库里领出新枪——不是训练用的旧枪,是从黄崖洞缴获来的全新的三八大盖,枪身上的烤蓝还是新的,枪托上的木头散发着桐油的气味。每叫到一个名字,新兵就出列,从连长手里接过步枪,立正,敬礼,然后归队。枪托上刻着编号,从一号到一千零三十七号。每一支枪都有了主人,每一个人都有了属于自己的枪。
叫到石小猛的时候,他从队列里跑出来。三十天的训练,他跑起来的姿势已经完全不像一个庄稼汉了——背挺得笔直,步子均匀,手臂摆动有力,脚掌落地沉稳。他在张大彪面前立正,双手接过步枪。枪身上刻着编号:零七九三。他把枪背在肩膀上,右手抬起来,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张大彪回了礼。石小猛转过身,跑回队列里。他的位置在队列的末尾,最矮的一个。但他站得笔直,枪背在肩膀上,枪托磕着大腿外侧,一下一下的。眼睛看着前方,一眨不眨。
授枪仪式结束以后,李云龙走到了队列前面。三十天前他站在同样的位置,跟新兵们说了第一番话。三十天后,他又站在这里,要说另一番话。
“三十天前,你们是庄稼汉。三十天后,你们是独立团的兵。”他的声音不大,但打谷场上每个人都能听见。“庄稼汉跟兵有什么不一样?庄稼汉想的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兵想的是身后的老百姓。庄稼汉怕天旱雨涝,兵怕的是鬼子来了自己挡不住。庄稼汉收了粮食心里踏实,兵打了胜仗心里踏实。从今天起,你们就是一个兵了。是兵,就得有兵的样。上了战场,不许当孬种。看见鬼子,不许腿软。战友倒下了,不许掉头跑。这些规矩,三十天里你们的班长排长连长已经教了你们无数遍了,我不再重复。我只说一句——”
他的目光从队列的这头扫到那头,扫过每一张脸。
“一个月前,我跟你们说过,等把鬼子打跑了,我亲自给你们开路条,送你们回家。这话算数。但是——”他停了一下,声音变得沉了。“在鬼子被打跑之前,你们的命不是你们自己的。是独立团的,是八路军,是这个国家的。所以上了战场,把命给我攥紧了,别随随便便就丢了。你们的爹娘把你们养到这么大,不是让你们去送死的。我李云龙带兵,从来不干赔本的买卖。打仗要赢,还要让跟着我的弟兄们活着赢。记住了没有?”
打谷场上响起了一声震耳欲聋的回答。
“记住了!”
声音在山谷里回荡,一层一层地传出去,传过老槐树,传过靶场,传过村后的山坡,一直传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山谷里的鸟被惊起来,扑棱棱地飞上天,在夕阳里变成了一群小小的黑点。
李云龙站在队列前面,看着这一千多张仰着的脸。夕阳从西边照过来,照在这些年轻的脸上,把每一张脸都染成了金红色。他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最后只是挥了挥手。
“解散。”
队伍散了。新兵们抱着自己的枪,三三两两地往帐篷方向走。有人在试着拉枪栓,哗啦哗啦的声音此起彼伏。有人在闻枪托上的桐油味,鼻子凑上去深深地吸了一下,然后咧开嘴笑了。有人把枪背在肩膀上,学着老兵的样子,一只手扶着枪托,迈着大步往前走。石小猛走在队伍最后面,把枪抱在怀里,手指头轻轻地从枪身上摸过去——从枪托摸到枪机,从枪机摸到枪管,从枪管摸到准星。跟三十天前第一次摸枪的时候一模一样的动作。但这一次他的手没有抖。
李云龙站在打谷场边上,看着新兵们的背影。赵刚走过来,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老李,这一批新兵,你怎么看?”
李云龙从兜里掏出烟来,叼在嘴里,划了一根火柴。火柴的光在他脸上一闪,照亮了他嘴角那道浅浅的纹路。
“欠点火候。队列、射击、投弹,都练得差不多了。差的是真刀真枪干一仗。打过一仗,见过血,活下来的,就是真正的兵了。”
赵刚沉默了一会儿。“什么时候让他们见血?”
李云龙把火柴扔在地上,火柴头落在一小洼雨水里,嗤的一声灭了。他望着西边的山头,山头上的晚霞正在一点一点地暗下去,从橘红变成紫红,从紫红变成灰蓝。远处的山路上,有老百姓赶着牛车往回走,牛脖子上的铃铛叮叮当当地响。炊烟从村子里的屋顶上升起来,在暮色里飘成一缕一缕的灰白色。
“快了。”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