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你这女人疯了?!”
他还想嘴硬。
林芊苒半步踏进,沉肩、塌腰、发力——
一记势大力沉的八极铁山靠,狠狠撞在他胸口。
“嘭!”
韦德像个破麻袋一样,直接倒飞出去,摔在诊所门外的街道上,疼得龇牙咧嘴,半天爬不起来。
林芊苒站在门口,冷眼看着他,胸口微微起伏,显然还没消气。
韦德躺在地上,哼哼唧唧,嘴里依旧叨逼叨个不停:
“完了完了,英俊的韦德要死了吗?我还没享受完人生呢,美丽的阿加莎小姐还在家里被窝等我呢……”
他一边碎碎念,一边挣扎着爬起来,一看见林芊苒怒气冲冲又要上前,吓得一哆嗦,扭头就跑。
跑两步还不忘回头放狠话:
“小妞!等你韦德爸爸治好病,再回来跟你算账!到时候一定叫你舔你韦德爸爸的屁股!”
话音落下,人已经一溜烟跑没影了。
林芊苒气冲冲回到诊所,“哐当”一声关上门,抓起桌上的大水杯,咕咚咕咚灌了好几大口冰水,才勉强压下那股火气。
她把杯子一顿,看向金牧城,还带着余怒:
“你认识那个瘪犊子?什么玩意儿,嘴这么贱!下次再让我碰见,我非卸了他下巴不可!”
金牧城连忙走过去,轻轻给她顺着后背,安抚道:
“别气别气,跟这种人犯不着。他叫韦德·温斯顿·威尔森,加拿大的佣兵,我不认识他本人,但听过他的名号。”
林芊苒皱眉:“佣兵?”
“嗯。”金牧城点头,“能力是有的,委托任务基本都能完成,也算是业内有点名气的人物。但这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嘴贱,说话不过脑子,走到哪儿得罪到哪儿。”
他顿了顿,继续说:
“而且他什么活都接,大到刺杀领袖,小到替人接孩子、代写作业,只要给钱,啥都干。因为嘴太碎,不少雇主都想弄死他。看他刚才那样子,应该是得了重病,而且不轻。”
林芊苒听得目瞪口呆:
“世界上还有这种奇葩?佣兵跑去给小学生写作业?”
金牧城忍不住笑:
“真的。传说他有段时间穷得吃不起饭,真就接了代写作业的单子,赚了五美元。还有一阵子给人当拳击陪练,天天挨揍。这人还好色,有一次跟别的雇佣兵团队出任务,把人家队长老婆给泡了,被一队人追杀了好几个月,成了圈子里的大笑话。”
林芊苒到现在火还是很大,原本高兴的心情,遇上这样一个贱人,心情一下就糟糕了,也不理金牧城,转身去整理药材柜。
她没把这个疯疯癫癫的韦德当回事,只是觉得这么个贱人是怎么长这么大的?
但金牧城心里,却是一清二楚。
他不是从情报里听来的,而是上一辈子看电影知道的。
这个人,就是未来大名鼎鼎的死侍。
前世看电影的时候,他觉得韦德又贱又搞笑,嘴炮不停,性格鲜活,是个很有魅力的反英雄。
可真到现实里碰见一个……
金牧城只有一个念头:
好想一刀捅死他。
他太清楚韦德现在的状况了。
癌症晚期,全身扩散,大医院全都判了死刑,治无可治。
走投无路之下,他会被一个神秘人体实验组织带走,接受惨无人道的改造。
实验差点把他折磨死,却意外激活了超强自愈因子,给了他不死之身。
代价是——容貌尽毁,皮肤溃烂,从此只能戴着头套过日子。
也正是那场地狱般的实验,才造就了后来那个刀枪不入、嘴炮连天、疯疯癫癫的死侍。
按漫威粉丝的说法,他算反超级英雄。
亦正亦邪,不守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