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你唱,我听着!”
杨秀芹调整了一下坐姿,将手风琴抱在怀里,白皙的手指在琴键上轻巧地跳跃起来。
欢快而又带着一丝忧伤的前奏,如同山间的清泉,叮咚流淌。
李云龙瞬间挺直了腰杆竖起了耳朵,连赶车的鞭子都忘了甩。
他感觉自己的心跳,都跟着那琴声的节奏,开始“怦怦”地加速。
紧接着,杨秀芹清亮而又柔美的歌声,伴随着琴声,在山谷间悠然响起。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仅仅是开头两句,李云龙就听得呆住了。
虽然开头的调子有些像中国军魂的调子,但却是完全不同的意境。
他虽不懂什么叫“柔曼的轻纱”,但他能想象得到,那一定是极美极美的景象。
就像……就像现在坐在自己身后的秀芹妹子一样。
他忍不住偷偷回头瞥了一眼。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斑驳地洒在杨秀芹的脸上,给她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金光,就像是在她的脸上罩了一层金黄色的轻纱。
李云龙感觉自己的心,猛地漏跳了一拍。
他感觉自己那张被炮火硝烟熏得又黑又糙的老脸,竟然有些发烫。
他赶紧转过头,装作专心赶车的样子,可那歌声,却像有魔力一样,一个劲儿地往他耳朵里钻,往他心里钻。
“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
“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
草原的雄鹰?
李云龙的脑海里,瞬间浮现出自己在战场上纵马驰骋,挥舞着大刀砍杀鬼子的场景。
老子可不就是那草原的雄鹰!
那心爱的人儿……又是谁呢?
李云龙的心里,像被猫爪子挠了一下,痒痒的。
他想,那个叫喀秋莎的姑娘,她的心上人,一定也是个好样的战士!
跟老子一样,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
“啊这歌声姑娘的歌声,跟着光明的太阳飞去吧”
“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
歌声到了这里,变得高亢而深情。
李云龙感觉自己的胸膛里,有一股热流在涌动。
他仿佛看到了,一个年轻的战士,正趴在冰冷的战壕里,擦拭着手里的钢枪。
突然,一阵风吹来,带来了家乡姑娘的歌声和问候。
那一瞬间,所有的疲惫、所有的伤痛,都会烟消云散吧?
剩下的,只有无穷的力量和思念。
李云龙握着鞭子的手,不自觉地攥紧了。
他也是个战士,一个常年征战在外的战士。
他也想家,想念大别山区里的父老乡亲。
可是,他从来没想过在大别山里会有一个姑娘,像歌里唱的那样,站在开满梨花的山上,为他歌唱,等着他回家。
他以前觉得,打仗就是打仗,就是跟鬼子拼命,就是脑袋掉了碗大个疤。
娶媳妇生娃那种事,离他太遥远了。
可现在,听着杨秀芹的歌声,他竟然有了一种错觉。
他觉得,杨秀芹就是那个叫“喀秋莎”的苏联姑娘。
而自己,就是她歌声里那个“远方边疆的战士”。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像一粒种子,落进了他心里最柔软的地方,迅速生根发芽。
“驻守边疆的年轻战士,心中怀念遥远的姑娘;”
“勇敢战斗保卫着祖国,喀秋莎的爱情永远属于他。”
歌声变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