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月白
   青鸟睁大眼睛:“皮屑?”

    “人挣扎时,会抓挠凶手。”赵牧解释,“指甲缝里可能留下皮肤碎屑,或者衣物纤维。”

    这些都是现代刑侦常识,但在秦朝,恐怕没人注意。

    青鸟摇头:“你是死囚,出不去。”

    “你能帮我传话给县令吗?”赵牧盯着她,“就说——案发当夜,有人看见穿月白衣裙的女子潜入赵家。”

    “这是谎话!”

    “不,这是诱饵。”赵牧声音冷静,“如果凶手有同谋是女子,而且穿月白衣,听到这消息一定会慌。县令只要派人盯住王叟,还有李蝉家,就能见分晓。”

    青鸟犹豫。

    远处传来牢卒换岗的吆喝声。

    她猛地起身:“我……试试。”

    ***

    辰时,县衙二堂。

    韩县令坐在案后,手指无意识地敲着刀柄。他四十岁年纪,脸上那道疤从眉骨斜到嘴角,是秦赵战场上留下的。退役转文职后,来了这安阳县当县令,三年了。

    青鸟跪在下面,把赵牧的话转述了一遍——当然,她说这是“赵牧临死喊冤说的”。

    韩县令听完,没说话。

    旁边的县丞田裕开口了,这是个五十来岁的文吏,面相温和,但眼神精明:“明府,赵牧案卷宗已报郡里,秋决名册都定了。此时翻案,恐损县衙威信。”

    田裕顿了顿,压低声音:“况且,赵牧是赵地遗民,死了便死了。何必为一个书生,惹麻烦?”

    韩县令敲刀柄的手指停了。

    他看向田裕:“秦律有云:‘治狱,能以书从迹其言,毋笞掠而得人情为上。’若真是冤案,你我都算渎职。”

    田裕低头:“下官不敢。”

    韩县令心里算账。秋决名册报上去了,如果错杀,郡里考评定为“下下”,俸禄减半,还要罚二甲——一甲值六百七十二钱,两甲就是一千三百四十四钱,差不多是他两个月的俸禄。

    钱是小事,考评是大事。

    “赵牧说的,有道理。”韩县令缓缓开口,“月白内襟来源未查,王叟证词有漏洞。此案……定得太草率了。”

    田裕还想说什么,韩县令抬手止住。

    “提赵牧。”他站起身,“本官要重审。但不公开,秘密押他去赵家——让他指认疑点。”

    ***

    赵牧戴着枷锁,被两个衙役押出大牢。

    三天来第一次见到天光。秋阳刺眼,他眯起眼,深吸了口气——空气里有泥土味、炊烟味,还有远处市集的喧闹声。

    活着真好。

    哪怕戴着枷锁。

    赵家小院在城东,两间土屋,篱笆围成的院子。赵寡妇的尸体还停在屋里,没下葬——按秦律,凶案死者需官府验明才能入土。

    院外围了几个邻人,指指点点。

    韩县令已先到了,站在院中,身边跟着县丞和几个书吏。

    “赵牧,”韩县令看着他,“你说能指认疑点。指吧。”

    赵牧点头,走到屋门前。

    门板被推开,一股淡淡的腐味飘出来。屋里陈设简单,一张床,一张织机,一个木柜。赵寡妇的尸体躺在草席上,盖着白布。

    赵牧先没看尸体,而是蹲下身,看床下。

    灰尘很厚,有明显被拂开的痕迹。他仔细看,灰尘上有几道平行的压痕,像是放过一个长方形的木匣。

    “这里,”他指给韩县令看,“灰尘被拂开,有木匣压痕。有人放过东西,又取走了木匣。”

    韩县令凑近看,点头:“记下。”

    书吏赶紧在竹简上刻画。

    赵牧又走到后院。篱笆墙有一处矮了半截,墙头泥土有新鲜的刮痕。他蹲下看墙根——泥土半干,有几个模糊的脚印,但都被刻意抹过。

    “这里,”他指着一处,“半枚鞋印,纹路深,是成年男子的硬底鞋。”

    韩县令挥手,一个衙役上前,用泥土拓印鞋印。

    “进屋。”韩县令说。

    赵牧走进屋,来到尸体旁。衙役掀开白布。

    赵寡妇的面容已经发青,眼睛半睁,嘴巴微张。脖子上清晰的扼痕,紫黑色,指印分明。

    赵牧伸出自己的手,悬空比在扼痕上。

    他的手指细长,但扼痕的指印间距,比他手指张开的宽度要宽一寸半。

    “凶手手比我大很多。”他说,“扼痕上缘距下颌约二寸三分,下缘距锁骨一寸。凶手比死者高约一尺,是站立正面扼杀的。”

    韩县令眯眼:“你懂验尸?”

    “看过些杂书。”赵牧含糊过去,低头检查死者的手。

    赵寡妇双手粗糙,指甲缝里有污垢。他凑近仔细看,左手中指的指甲缝里,有一点暗红色的碎屑。

    不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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