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截图
    夏婉清早已下了班,她身上那股清淡的香气,在空中萦绕不去。

    陆远也不着急,他往椅背上一躺,手指飞快地敲打着键盘,新申请了一个谁也不知道的电子邮件帐号。

    林晚儿这件事,他隐瞒了相关人员的真正资料,只是留下了最核心也是最让人纠结的诉讼难题……

    “生父因意外死亡,生母强烈抗议,那么,作为生父的外祖父母,有没有资格,向九岁大的外孙提出诉讼?”

    一份简单的声明,伴随着一份来自第一法庭的冰冷判决书,上面写着“原告有罪”的字样。

    消息传来。

    邮件的发信人,是华夏知名的律师网站“法眼焦点”。

    弄好之后,陆远关闭了笔记本,站起来,来到窗前,点上一支香烟。

    他并不想从公众那里获得支持。

    他要做的,就是将这片水域,彻底的搅乱,让这条大鱼,主动跳出水面。

    ……

    第二天早上,当夏婉清来到律师事务所的时候,她惊讶的叫了一句。

    “头儿!你看看……”

    她举起了手中的电话,两条可爱的小辫子随着她的兴奋而一颤一颤的。

    “昨晚的事情,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

    【法眼聚神】的工作效率实在是太高了,陆远给他们的资料,他们一夜之间就完成了一篇名为《父死母拒:被民法典1073条困住的祖孙》的文章,并在各大网站上发表。

    此言一出,顿时引起轩然大波。

    评论区更是一片沸腾。

    【艹!这特么也太扯了吧?连亲子关系都办不到?】

    【一定是她做的不对!如果真的是自己的,那还用得着害怕吗?愧疚!百分百的罪恶感!】

    【《民法典第1073条》,我刚才看了一下,确实有这个条款!也就父母能说得出口。这个,这个,这个法制简直是丧尽天良啊!】

    【可怜这对老夫妻,先死后不说,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孩子,最后却要让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子继承家业,真是悲哀啊!】

    网民们充满了愤怒,纯粹的正义让他们站在了爷爷奶奶这边。

    不过,没过多久,又有几个法学专家加入了进来。

    【大家稍安勿躁,我不能理解,但从程序上来说,一开始就拒绝了我的指控,这在法律上是正确的。】

    【哎,这叫‘程序公正’,有的时候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这就是法律,就算是法官,也要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判断案件。】

    【这是一起由法律漏洞引发的经典道德惨剧,只有期待以后的司法解释和修改才行。现在看来,这件事已经陷入了僵局。】

    专家们的一句话,让兴奋的网民们,一下子冷静下来。

    人们的情绪,也从最初的愤慨,变成了怜悯和无助。

    就在这个时候,某知名微博的官方微博,突然冒出来一句话。

    他的 ID叫:“田田高明。”

    “法律的威严建立在程序公平的基础上,没有私人感情可以超越法定的程序。一些人对法律不了解,总是试图通过公众意见、制造骚乱来解决问题,这是对法制的一种侮辱。我赞成第一法庭的判决!”

    他得意洋洋地将帖子发送出去,颇有一种维护正义的味道,同时在下面的留言中也得到了一片“高律师职业素养”的好评。

    殊不知,这个截图,早就被夏婉清悄悄收藏起来了。

    “老大,您快来看看,张慧的案件,就是这位叫高鸣的律师!真是狂妄!”

    夏婉清脸色涨红,扭了扭屁股,很想隔着网线揍他一顿。

    陆远只看了一眼,就收回了视线,脸上露出一丝嘲讽的笑容。

    笑话。

    当晚8点,这场风波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华国学术界的泰斗级人物,罗大翔教授,也就是所谓的“法外狂徒张三”,开始了他的直播。

    题目是《论“父死母拒”的司法难题》。

    这才刚刚开始,就有三百多万人观看。

    “大家好!”罗大翔带着招牌式的微笑,扶了扶鼻梁上的眼睛。

    “这件事现在闹得沸沸扬扬,有不少人在后台给我发了消息,所以,我想从法律的角度,跟你们谈一谈。”

    “第一,我们要明确一点,父母之间的感情问题,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因此,对于哪些人可以提出确定或者否定的诉讼,是有一定限制的。”

    “我国《民法典》第1073条,已经说得很清楚,只有父亲和母亲才能这么做。这是怎么回事?这是一种预防家族内部的矛盾,也是一种预防,让那些心怀叵测的人,甚至是远房的亲人,来告状,这样的话,岂不是要天下大乱?”

    “这件事比较特别,因为他的法定监护人已经死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