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纳德·阿尔诺,在听完那首《GetLucky》的小样后,据说当场就拍板,将原本五千万美元的预算,直接翻了一倍。
“一个亿。”吉米在电话里,对秦风转述着阿尔诺的原话,语气里充满了炫耀,“他说,能配得上这首音乐的,只有最顶级的视觉。一个亿美元,让他随便花。他要让这个项目,成为时尚史上,最伟大的一次艺术合作。”
“哦。”秦风的反应,依旧平淡。
一个亿,对他来说,只是个数字。
他更关心的,是具体的执行。
“导演找谁?”他问道。
“你猜?”吉米故意卖了个关子。
“大卫·芬奇?”秦风随口说出了一个名字。
电话那头的吉米,沉默了。
过了几秒,他才骂骂咧咧地说道:“操!你小子脑子里是装了个雷达吗?这都能猜到?没错,就是他。阿尔诺亲自打的电话,芬奇一听配乐是你做的,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他说明天就飞纽约,跟你当面聊聊创意。”
大卫·芬奇。
好莱坞最顶级的导演之一,以其黑暗、凌厉、充满控制感的视觉风格而闻名。
《七宗罪》、《搏击俱乐部》、《社交网络》,每一部,都是影史上的经典。
请他来拍一个商业广告,这手笔,确实够大。
……
第二天,纽约,一家被整个包下来的,高度保密的摄影棚里。
秦风第一次见到了这位传说中的大导演。
大卫·芬奇比他想象的要普通,穿着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看起来就像个技术宅,眼神里却透着一种能看穿一切的锐利。
两人没有过多的寒暄。
“音乐我听了,很棒。”大卫·芬奇开门见山,“所以,你想拍点什么?”
他把问题,直接抛给了秦风。
这是一种尊重。
他承认,在这场合作里,音乐,才是绝对的主角。视觉,是为音乐服务的。
“我不想拍任何故事。”秦风说道。
大卫·芬奇挑了挑眉,有点意外。
“现在的广告,都喜欢讲故事。一个感人的,或者一个有趣的。但我不想。”秦风继续说道,“因为这首音乐,本身就已经构建了一个足够强大的世界观。我们不需要再用多余的画面,去解释什么。”
“那我们拍什么?”
“拍一个符号。”秦风说,“一个背影,一双手,一个轮廓。让观众看到他,但又永远看不清他。让他们知道,Ghost是真实存在的,但他又永远活在你们的想象里。”
大卫·芬奇看着秦风,眼神里,第一次露出了真正的,棋逢对手般的欣赏。
不拍故事,只拍符号。
这个想法,比他预想的,还要大胆,还要高级。
这已经不是在拍广告了。
这是在造神。
“我喜欢这个想法。”大卫·芬奇点了点头,“所以,今天,你就是那个符号。”
拍摄过程,比想象的要简单,也比想象的要复杂。
简单,是因为秦风需要做的动作,非常少。
复杂,是因为大卫·芬奇对光影和细节的控制,已经到了一个近乎变态的程度。
整个摄影棚,被布置成了一个极简的,充满未来感的空间。
背景,是一块巨大的,纯黑色的幕布。
地上,是能倒映出人影的,镜面一样的黑色地板。
唯一的道具,是一台造型奇特的,由透明亚克力和金属构成的,像是来自外太空的合成器。
秦风换上了由Dior男装和LouisVuitton的设计总监,联手为他量身打造的,全球仅此一件的演出服。
那是一件黑色的连帽衫。
但它的面料,是一种很特殊的,能在不同光线下,反射出不同光泽的,带有金属质感的丝绸。
帽子的边缘,被设计得非常宽大,足以遮住他的大半张脸。
当秦风穿上这件衣服,走到聚光灯下时。
整个片场,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他们看不到秦风的脸。
他们只能看到一个修长的,神秘的,被光影包裹着的,如同神祇一般的轮廓。
“A!”
大卫·芬奇的声音,在空旷的摄影棚里响起。
秦风伸出双手,放在了那台透明的合成器上。
他的手指,修长,干净,骨节分明。
在特写镜头下,那双手,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
他没有弹奏任何复杂的旋律。
他只是随着背景音乐《GetLu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