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不合群的王允之
一般活着,人不如狗。”

    “我会替我母亲报仇的,我和秦家,总要死一个。”

    她的话音很淡很淡,以前激动的情绪,早就已经不见了。

    “秦启明,我同父异母的哥哥。”

    懂了!

    路清歌什么都懂了。

    不光懂了队长的用意,也懂了鬼九突然自我介绍的原因。

    他转头,看向王允之。

    不会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身份吧?

    王允之汗毛都快立起来了,“别看我,我没有。”

    “我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多金小少爷,在来军校之前,过着奢靡的生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大群小弟追捧,想要天上的星星,绝对不会拿月亮糊弄我。”

    “平平无奇,没有任何转折点。”

    路清歌的嘴角抽了抽,确定不是炫耀吗?

    好像……

    真不是!

    因为……

    王允之后面的一句话,让几个人都有想要抽他的冲动。

    “我这么平平无奇,总感觉和你们这些变态,格格不入。”

    “我是不是应该让老爷子,造一点坎坷的人生?”

    呵呵……

    路清歌开始擦刀了。

    鬼九拉下袍子了。

    秦檀身上的佛气,更加重了。

    “我错了!”

    只要认错快,拳头就追不上我!

    会议室安静下来,路清歌看着几个人,“我的信息,大家都知道了。”

    “我是一个孤儿,被奶奶捡回去抚养长大,可我的力气大于常人,身体即使受伤,恢复的速度也很快。”

    “一直都在做雇佣任务,赚取微薄的星际币,保护奶奶和自己。”

    以前觉得自己坎坷。

    现在看来……

    和九哥秦檀比起来,他人生都正常了。

    夜云澜挑眉,声音轻轻缓缓。

    “我是一个孤儿。”

    不着调的王允之,脸色都严肃了。

    想起第一次见到队长的样子,满身衣服破破烂烂,打着赤脚,脚上满是伤痕,瘦瘦弱弱,可却有一双冰冷的眸子。

    明明刚过去半年多,怎么好像过去了很久。

    “在垃圾星球长大。”

    “每天睁开眼睛,就是去抢垃圾,长毛的面包,吃剩下的菜汤,发霉的馒头。”

    “只要能活下去的,都吃。”

    她轻笑着,明明是原主的记忆,从什么时候起,却记忆犹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