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年代的医疗条件下,已经可以说是等死了。
所以。
有仇不报非君子啊。
叶风压根就没有考虑过放过这些狼群。
但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靠着他手上这把霰弹枪,肯定是做不到的。
虽然,这把霰弹枪有诸多优点,比如说威力大,震慑效果十足,开一枪能够让方圆几里地的猎物都逃窜。
但是。
要想用这把只能装一发子弹的霰弹枪,解决20多头狼群是不现实的。
可能他连开第3枪的机会都没有。
狼群就已经到脸上了。
因此,搞到一把真正用于对群的杀伤力大的步枪,才是叶风真正的目的。
如果村里面不能提供这个帮助的话,叶风也不会逞能,一个人去解决狼群。
大不了这段时间绕着狼群走。
让大白尽量多护送自己到村子路口。
总之,叶风虽然想干掉这些狼群,但他心里有数,知道自己能力在哪。
没有万全准备之前,他是不会轻易动手的。
陈建国听了他的话,沉吟一声。
在心里盘算着叶风这番话有多少可行性。
根据叶风平时的表现,以及他展现出来的能力,很快陈建国心里便有了决断。
“如果村子能够给你搞来一把步枪,你真的可以解决掉这些狼群吗?我说的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
陈建国认真地问道。
尤其是最后那句保证安全的前提下。
语气更是尤为凝重。
因为如果这一点不成立,那么这件事情陈建国是不会答应的。
“没问题。”
“只要我手里有能够连发的步枪,解决这20多头狼对我不在话下。”
叶风一口答应下来。
他对自己的枪法有信心,更对自己狩猎的实力有信心。
事实上。
别看狼群的名号在所有猎人的心中闻风丧胆。
只要一提到,所有猎人无不是闻之变色。
但是。
狼群实际上是最为欺软怕硬的。
一旦发现对手不是自己能够解决的,甚至可能会对狼群本身造成极大损害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