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乔
    半天过后,我们发现了一条溪流,达里尔认为不是昨天的那条河水,我们顺着溪流走也不会找到萨莎和鲍勃。

    他眼疾手快,用箭矢插中游鱼,高高举起:“我们有鱼吃了!”

    “不错,比蚂蚁和蚯蚓强。”

    烤鱼的香味萦绕在溪间,达里尔有专业的野外生存技巧,他就像是魔术师,把一条平平无奇的鱼变成一顿鲜美的饱餐。

    “那几个人说话可信吗?”

    我迟疑了一下,反应过来他指的是亚伯拉罕他们,我撕下一块焦酥的鱼肉喂进嘴里咀嚼,时刻注意周围的动静:“我觉得他们三个人是可信的,但那名叫做尤金的科学家可以解救全人类,我却不信。”

    “为什么?我看你对他们很友善。”达里尔吃东西的速度很快,他不享受进食的过程,只是把进食当作补充体力的方式。他吃完了自己的那一半鱼,就起身扑灭火,以免招来行尸。

    “因为他们不是坏人,而且我喜欢叫罗西塔的姑娘,她很酷。”

    “你也很酷。”

    我吃完最后一口,仔细拔出卡在牙龈的鱼刺,见达里尔警惕地盯向丛林,不由得按住剑柄,如果只是三、四只行尸还好,怕就怕有上十只。

    然而人越怕什么越来什么,十几只行尸跟迁徙似的窜出头,它们伸长了手臂,青面瘦骨,黑筋爬满全身。达里尔从容地说了一声“跑”,我们逃出丛林,回到公路,行尸追不上我们。

    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没再见过一个活人,为了不饿死或是被行尸追赶至累死,我们不得不搜寻住所,仿佛重返刚刚逃离农场的日子,不过那时是冬天,现在是夏天。我们一边躲避行尸,一边寻找铁轨,晓行夜宿,尽量不与它们做正面交锋。

    直到一头野鹿在清晨撞上房子外面的木刺,它的惨叫惊醒了我和达里尔。

    我们慌张带行李穿过后门出逃,行尸不计其数,又是一场再寻常不过的逃生与拼杀。接受现实连一秒都不需要,四肢先于大脑动起来,长剑破空挥舞,弩箭百发百中,击杀行尸就和吃饭喝水睡觉一样无一日不缺席。

    从清晨的丛林逃到正午的公路,生长在树枝顶上的叶子黄绿相间,落在我脚边,也落在生锈的轨道上。我们确定身后没有行尸,疲惫地坐在公路的岔路口,铁轨就在前面。我的腿肚子开始不停抽搐,赶紧站起来轻轻跺了两下脚,然后扶着达里尔的肩膀坐下,用落叶擦手、擦剑,与他目光交汇,微笑相对。

    尽管我们没有时间的概念,不清楚离开监狱后到底过了多少天,但太阳一定是直射赤道附近,时光飞逝,我对大家的思念愈深。

    就这样静静地坐了一会儿,我们听见了脚步声,一双油光锃亮的皮鞋出现在我眼中,皮鞋的主人晃了晃他手里的一杆枪:“看看这是谁。”接着他的五个同伙围住我们。

    为首的上前两步想要触碰达里尔的弩,达里尔立即给了他一拳,举起弩瞄准被打倒在地的白胡子男人,我也跟着拔剑用双手握住,环视这一圈持枪的陌生人。

    “该死!等等!”白胡子男人发话了。

    站在达里尔身后的那人手里是一把复合式弓,他通知其他人:“这人的背心我要了,我喜欢上面的翅膀。”

    白胡子男人的外套上有一个叼着玫瑰花的骷髅头图案,他摸了摸流血的鼻子,大笑出声:“别轻举妄动,弩手。我很敬佩拿着来/复/枪的人,以前可能是摄影师或足球教练,但弩手自始至终不会变。你手上拿的是150磅张弓力吗?那东西的速度能达到每秒三百英尺。我一直在找这样的武器,当然了,最好能多几支箭,少点污渍。”男人直面达里尔的弩箭,丝毫不惧锋利箭矢会不会随时射穿自己的脑袋。

    “你们遇到麻烦了吧。”持弓的男人笑得猥琐,头发油得紧贴头皮,就算下一场雨也不会在第一时间打湿他的油头。

    “你扣下扳机,他们会把你和你女朋友射成蜂窝,你想这样吗?”白胡子语气平淡地威胁达里尔,“别这样伙计,自杀多蠢啊,害己不如害人。”

    我抿住嘴唇,心里七上八下,这群人可不好惹。如果瑞克和卡尔那边没有出现意外的话,他们和这群人应该已经打过照面并结下了梁子,而且会在不久后再次相遇并爆发激烈的冲突。我转念一想,不如跟着这群人,至少可以找到瑞克。

    白胡子自我介绍道:“我叫乔。”说完,他等待达里尔做出下一步行动。

    达里尔放下弩,说出自己和我的名字,包围我们的五个人也放下武器。

    老乔欣慰地点了点头。

    很明显老乔极度欣赏达里尔,视线总是在他身上,行走时端详他稳健的步伐,击杀行尸时打量他矫健的身手,毫不吝啬赞美之词,夸奖达里尔是见过的最优秀的幸存者。

    而我自从加入他们就没有再出过手,他们都想在女士面前表现,因此我的剑和匕首待在鞘中都有些寂寞了。其实这样也好,除了老乔以外,他们都觉得我的武器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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