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掌控。
为了不让新教一家独大,他也用上了始祖诺顿曾经的战术,开始在血庭內又立人类新教。
且其为了防止这次立下的新教再与旧教合併,他立下的人类教派终於是更换了名称,名为『公主教』。
其以诺顿修建的《新约》为根本,信奉那《血契》中被亚伯拉罕杀了的诺顿灵魂为上帝,信奉诺顿那死去的肉体『枯亡』为原初死神,以此来传播教义。
至於其『公主教』的名讳来源,则是非常简单。
其认为诺顿为天下所有人的共主,所以起名为公主,以此来代表大眾的主人之含义。
而其运用诺顿修建的苟史为立教根本,这也是不得而为之的无奈之举。
毕竟诺顿不死,总有一天会迎来復甦。
如若到时候他诺顿怨恨他亚伯拉罕不救他怎么办?那他亚伯拉罕不得做出点成绩来表现一下自己:『看,始祖冕下,我亚伯拉罕一直都记著您呢!』
利用诺顿编造的苟史作为教义,以此来向诺顿表示自己的忠诚!
除此之外,南大陆谁都知道血族始祖名讳为诺顿,而他立诺顿为上帝,成立教派,这不就將舆论和民眾的注意力都推到了那诺顿以及新教的身上?
而在新教含义之中背弃的亚伯拉罕,那不就是背刺残暴始祖诺顿的大好人?
如此一来,他亚伯拉罕既能表现自己对始祖冕下的忠心,又能利用冕下以及新教吸引舆论以及注意,同时还能把他亚伯拉罕的名讳摘除出去,一跃成为人类派系的成员。
如此一箭三雕之计,他亚伯拉罕实在是聪明绝顶啊!
反正他又不当新教教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