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板结实得像山梁,脸色红润泛光,全然没有其他知青那种缩手缩脚、灰头土脸的窘态。
四周人群眼神一碰,立刻压低嗓门,嗡嗡地议论开了。
林宇打从来到靠山屯,踏足知青点的次数屈指可数。
可但凡在靠山屯插队的知青,谁不知道林宇这个名字?
过年分的野猪肉,肥厚油亮,那肉香里,分明就裹着林宇的汗味和力气。
众人正交头接耳,张建军刚把活儿分派完,林宇二话不说,抄起锄头就干上了。
他臂膀一抡,锄头破风呼响;旁边一群知青互相使个眼色,立马也甩开膀子忙活起来。
大半天熬下来,那些本就面黄肌瘦的知青,早已气喘如牛、腰酸腿软。
林宇却始终神色如常——别说气喘,连额角都没沁出一星半点汗珠。
一天下来,他单枪匹马干的活,顶得上三个人拼死拼活!
才过一日,这群知青便被彻底镇住!
嘴上服不服另说,可一瞅见林宇那副不知疲倦的架势,再掂量掂量自己那点力气,谁还敢吭声?
更别说全程盯着看的张建军,眼底那抹敬佩,藏都藏不住。
牲口!
不,比牲口还牲口!
这股子蛮劲、这股子韧劲,别说知青堆里挑不出第二个,整个靠山屯翻个底朝天,怕也寻不见能跟他较劲的主儿。
收工时,林宇扛着锄头渐行渐远,背影沉稳利落。
张建军望着那身影,忍不住轻叹一句:
“怪不得老爷子总把他挂在嘴边……”
“这小子,真没一次让人掉过链子。”
不止张建军摇头感慨,其余知青也三三两两聚拢,目光追着林宇的背影,久久不散。
很快,小声议论又起了头:
“以前还当他是走了狗屎运,今儿才算开了眼……”
“刚下乡就抱得美人归,没两把硬刷子,人家张艳能心甘情愿守着他?”
“怎么好事全往他身上砸?今天总算咂摸出点味儿来了……”
“甭管别的,今儿这一遭,咱知青的面子,是被他实实在在挣回来了!”
一天工夫,靠山屯的知青,心气儿全变了。
从前那点不服气、那点暗地里的较劲,全被林宇这一锄头一锄头,砸得烟消云散。
等他们拖着疲惫身子往知青点挪时,林宇已推开自家院门。
张艳早候在门口,快步迎上来,声音软软的:“老公,累不累?”
“水烧好了,饭也热着呢,先洗把脸、泡泡脚?”
眼前人眉眼温润,笑意盈盈。林宇虽干了一整天重活,浑身却像灌了风,轻快得很。
两人静静对望片刻,他嘴角一扬,轻轻点头:“好,我去洗洗。”
十来分钟后,林宇擦着头发走出屋,院中石桌旁,张艳已端坐等候,饭菜冒着热气,整整齐齐摆了一桌。
“还是我家媳妇最懂我……”
话音未落,张艳已起身绕到他身后,十指按上他肩头,力道拿捏得恰到好处。
“放心,今天这点活,于我不过洒洒水。”
“稍微松松筋骨,一人干仨人的量,绰绰有余。”
他没藏着掖着,把白天的事,三两句就讲给了她听。
不知不觉,半个多小时溜走。林宇抬手轻拍她手腕,笑着开口:
“行了,歇会儿,吃饭。”
“嗯。”
张艳应了一声,顺从地坐回对面,筷尖轻点碗沿。
转眼间,两个月倏忽而过。
靠山屯上下,全都动了起来。
这段时间,骨血酒的温养,加上异兽肉的霸道滋养,让林宇的修为如春水破冰,势不可挡。
无声无息间,他便跃升至明劲巅峰!
连张艳也悄然蜕变——干农活时,桩功与呼吸法早已浑然一体,举手投足皆是练功,哪怕不摆架、不打拳,筋骨气血却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悄然淬炼。
短短数月,她竟也稳稳踏进明劲门槛,一记平拳轰出,力贯千钧,空气嗡鸣炸裂,似要撕开一道白痕。
可不知是不是上回那场泼天机缘,把林宇的气运抽得一干二净——接连两次从万界垃圾场捞出的异界废料,全都是货真价实的糟粕,没见半件像样的宝贝。
或许其中真藏着些好东西,但要么藏得太深,要么眼下林宇眼界未到、境界未至,只觉索然无味,统统挥手分解!
头一回,是一堆锈蚀龟裂、毫无灵韵的杂矿;
第二回更绝——竟是一座坍塌大半、青苔爬满窗框、少说荒废了百年的旧楼!林宇扫了一眼断壁残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