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在自己过人的过程中往往是选择最简单、最高效的方式。
比如他很少会出现胯下运球。
因为在他看来胯下运球速度比较慢,比较耗时间。
远远不如一个体前变向过人速度那样快,也不如背后运球过人效果那么好。
对于史蒂夫·纳什来说,效率就是一切,时间就是一切。
所以能用一个假动作过人,他绝不用两个。
而能用眼神误导来过人,他就绝不用假动作。
正是因为他这种把时间压缩到极致的进攻,才能让德安东尼把整个太阳队的进攻时间压缩到7秒甚至更少。
在过掉大卫·韦斯利之后,纳什一溜烟的杀向前场。
在他运球狂奔的过程中,他那一头及肩的长发在他脑后随风飘扬。
来到前场轻而易举上篮得手。
从接球到完成上篮,整个过程仅有4秒多一点。
现在各位明白为什么史蒂夫·纳什被称为风之子了吧?
现场又一次欢呼了起来。
吴磊看着史蒂夫·纳什上篮打进,心中也暗暗惊叹。
学到了,是真的学到了。
如果刚才那次进攻是吴磊自己来处理球的话,他会选择把球分给马里昂。
毕竟马里昂面前无人防守。
可是回看刚才这次史蒂夫·纳什的进攻选择,吴磊明白其实史蒂夫·纳什自己来进攻才是更好的选择。
首先就是肖恩·马里昂面前虽然没有人防守,但后面吴磊已经追过去了。
马里昂的速度在联盟之中虽然也是一流的,但是比起吴磊来还是略微慢了那么一丢丢。
而且马里昂是在左侧边线向前行进的,他想要杀到篮下,必须来到前场之后画一个圆弧。
到时候吴磊走一个切线的话,就很可能有机会去切球或者封盖马里昂。
相反,史蒂夫·纳什自己运球过掉大卫·韦斯利的话。
那就是一条直线,直直的杀向篮筐。
吴磊本来是追向马里昂的,如果他再要去追纳什就要跑一条斜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