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河南恶魔李文安《四》
   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在监狱里,李文安因为表现比较好,先后两次获得减刑,于1992年12月刑满释放。出狱之后,家里人看着他年纪也不小了,就托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女孩子,两人相处了一段时间,就结婚生子,李文安一共有两个孩子。

    家里人本来以为,经历过监狱的改造,李文安能够痛改前非,安安分分地过日子,可没想到,他心里的邪恶欲望,并没有因为监狱的改造而消失,反而变得更加猖獗。出狱后没多久,他就又开始作恶,每到晚上,就骑着自行车,在路边游荡,搜寻目标。

    可在那个年代,很多女性在遭受强暴、侵害之后,都因为顾及自己的名声,不愿意报案,害怕被别人议论,这就让李文安更加肆无忌惮,他觉得,自己作恶之后,不会被人发现,胆子越来越大,渐渐走上了杀人的道路。

    李文安交代,1995年2月21号晚上,他开着拖拉机拉砖回来,路过西岗加油站附近的时候,看到了女青年吴忧,看到吴忧长得漂亮,他心里的邪恶欲望瞬间涌上心头,上前就把吴忧掐昏迷了,可没想到,他下手太重,等他准备实施强奸的时候,发现吴忧已经死亡了。

    李文安心里十分害怕,不敢停留,赶紧弃尸逃跑,把吴忧的自行车、发卡扔在现场附近,还抢走了吴忧身上的财物。作案之后,李文安心里十分慌乱,担心被警方抓到,就逃到了濮阳,投奔了他的连襟梁喜忠和他媳妇的弟弟郝某,之后,三人一起在濮阳开出租车,隐藏自己的身份。

    从1997年6月到1998年10月,李文安利用开出租车的便利条件,专门劫持那些晚上一个人打车的年轻女性,将她们拉回自己的住处,然后将她们活活掐死,再把尸体抛到印井、草丛、河边等偏僻地方,制造了轰动濮阳的“七七”“1216”“820”“914”“116”等一系列特大杀人抛尸案。

    两人相互勾结,作恶多端,手上沾满了无辜女性的鲜血。

    1998年11月11号,李文安得知他的表弟孙超俊在郑州偷了一辆红色的昌河面包车,就悄悄从濮阳回到郑州,准备把车开到濮阳销赃。第二天晚上,李文安闲得无聊,就蹬着自行车,在正上路附近游荡,寻找作案目标,当天下夜班的董某,不幸成为了他的猎物。

    李文安将董某劫持之后,然后将她活活掐死,把尸体转移到了严家庄村头的注水池里,制造了“1117”抛尸案。作案之后,李文安又悄悄回到濮阳,继续开出租车,隐藏自己的罪行。

    1999年2月12号,眼瞅着就要过年了,李文安打算回到郑州,看看自己的母亲,然后就回濮阳。可没想到,在须水镇转盘附近,他偶然遇到了曾经被他抢劫过的唐某,被唐某和她的家人控制住,还被敲诈了5万块钱。

    李文安的报复心极强,他觉得自己咽不下这口气,一心想要报复唐某等人,于是就想方设法,通过小香,买了一把小口径的步枪,准备找机会,将唐某等人全部杀死,没想到,还没来得及动手,就被民警抓获了。

    除此之外,李文安还交代了1999年7月“714”血案的真相。1999年7月,李文安跑到梁喜忠家里,当时梁喜忠经常开拖拉机,到中原制药厂附近拉砖。7月13号晚上,李文安觉得无聊,就搭乘梁喜忠的拖拉机出去透风,在回来的路上,发现了女青年葛某。

    两人见葛某独自一人,就起了歹心,将葛某劫持到拖拉机上,惨无人道地对她实施了。发泄完之后,两人又将葛某活活掐死,然后从行驶的拖拉机上,把葛某的尸体推了下去,制造了“714”抛尸案。

    专案组的民警们听完李文安的交代,都十分愤怒,这个恶魔,竟然在短短几年时间里,犯下了这么多罪行,夺走了这么多无辜女性的生命,手段极其残忍,令人发指。随后,民警们按照李文安的交代,对梁喜忠进行了审讯,梁喜忠在铁证面前,也不得不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和李文安的交代完全一致。

    案件侦破之后,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领导作出指示,要求深挖余罪,扩大战果,彻底查清李文安的所有罪行,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民警们继续对李文安进行审讯,在民警的耐心审讯下,李文安又交代了两起隐藏了很长时间的隐案,而其中一起,就是大家一直疑惑的碎尸案。

    李文安交代,1996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他和梁喜忠开着出租车,在濮阳市一号路上,劫持了一个女青年,两人见女青年独自一人,衣着整洁,身上还背着一个精致的皮包,断定她身上有钱,便以拉客为由,将女青年骗上了出租车。女青年丝毫没有察觉危险,上车后还礼貌地报出了目的地,可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这一上车,就再也没有机会下车了。

    出租车刚驶离主干道,李文安就猛地调转车头,朝着偏僻的城郊荒地开去。女青年察觉到不对劲,连忙要求停车,语气里满是惊慌:“师傅,你开错路了,我要去的不是这里,快停车!”李文安冷笑一声,没有理会她的呼喊,反而加快了车速,梁喜忠则从副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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