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10日,刘井仁游荡到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石河乡建国村。他看到村里有一处破旧的房屋,房屋看起来摇摇欲坠,他猜测,住在这里的人,肯定非常贫穷,防范意识也比较薄弱。此时的刘井仁,已经被绝望和怨恨冲昏了头脑,他萌生了抢劫杀人的念头。
他悄悄潜入这处破旧的房屋,发现屋里只有一位60岁的老太太,姓潘,是村里的孤寡老人,平日里靠捡废品为生。潘老太太看到突然闯入的刘井仁,吓得浑身发抖,连忙哀求他不要伤害自己,愿意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他。
可刘井仁,早已被欲望和怨恨吞噬,他根本没有理会潘老太太的哀求。他上前,一把抓住潘老太太的头发,将她按在地上,用拳头狠狠击打她的头部,直到潘老太太彻底失去呼吸。杀了潘老太太后,刘井仁在屋里翻找起来,可他只找到了几块钱现金。此时的他,被欲望冲昏了头脑,竟然对潘老太太的尸体,实施了侮辱行为。
作案后,刘井仁迅速清理了现场的痕迹,然后逃离了建国村。这是刘井仁第一次故意杀人,第一次夺走一条鲜活的生命。他没有丝毫的愧疚和怜悯,反而因为侥幸逃脱了惩罚,胆子变得越来越大。他觉得,杀人抢劫来钱快,而且只要做得隐蔽,就不会被人发现。这种扭曲的想法,让他彻底陷入了罪恶的泥潭,再也无法自拔。
这起案件,由于现场被刘井仁清理得比较干净,加上当时的侦查条件有限,警方并没有能够锁定犯罪嫌疑人,成为了一起悬案。而刘井仁,在逃离建国村后,继续四处游荡,他去过沈阳、北京、新疆、郑州等地,一边乞讨,一边寻找新的作案机会。在这段时间里,他没有再作案,因为他觉得,城市里的人比较聪明,防范意识也比较强,作案风险太大,他不敢在城市里胡作非为。
2002年11月,刘井仁游荡到了河北省石家庄市。此时的他,已经身无分文,饥寒交迫,他迫切需要一份工作,维持自己的生计。他在石家庄的街头,四处寻找工作,可依旧四处碰壁。
有一天,他看到一家洗浴中心正在招聘搓澡工,他连忙上前应聘。洗浴中心的老板,问他有没有身份证,有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刘井仁只能谎称自己的身份证丢了,没有搓澡经验,但他愿意努力学习。老板见他身材高大,看起来比较有力气,又正值人手短缺,就打算录用他。可老板提出,需要交300元的服装押金,才能上岗。
这300元押金,对于身无分文的刘井仁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他身上,只有可怜的十几块钱,根本交不起押金。他苦苦哀求老板,希望老板能免去押金,可老板态度坚决,没有押金,就不能上岗。刘井仁只能无奈地离开,心里充满了愤怒和不甘。他觉得,这就是欺负人,就是瞧不起他,这种被歧视的感觉,让他非常不好受。
离开洗浴中心后,刘井仁的日子,变得更加艰难。天气越来越冷,他没有地方住,没有东西吃,只能在街头流浪,靠捡别人丢弃的食物,勉强糊口。他也曾尝试过找其他工作,比如搬家工、保洁员,可要么因为他没有身份证,要么因为他有犯罪前科,要么因为他无法胜任工作,都被一一拒绝了。
2003年1月21日,刘井仁游荡到了石家庄圣洁家政服务部。他给自己改了一个名字,叫刘强,然后上前应聘。老板问他要身份证,他依旧谎称自己的身份证丢了,老板见他看起来比较勤快,又正值人手短缺,就暂时录用了他,没有再追问身份证的事情。
刘井仁之所以选择这份工作,一是因为这份工作不需要动脑子,都是一些简单的体力活,他能够胜任;二是因为这份工作管饭,这对于饥寒交迫的他来说,是最有吸引力的。第一天上班,刘井仁表现得非常勤快,不管是打扫卫生,还是搬运东西,他都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可老板很快就发现,刘井仁只会做一些简单的粗活,稍微复杂一点的活,他就偷懒不干,而且做事非常马虎。
更让老板和其他员工不满的是,刘井仁非常自私,尤其是在吃饭的时候。第一天开饭,食堂做了馒头和菜,饿极了的刘井仁,根本不顾及其他人的感受,一个接一个地吃馒头,一顿饭下来,他竟然吃了整整八个馒头,而其他员工,一顿饭也就吃两个馒头。旁边的员工,虽然没有说话,但看向刘井仁的眼神,都充满了不满。
接下来的几天,刘井仁更是变本加厉。他摸清了工作的窍门,学会了偷懒,什么活简单就干什么,什么活能少走两步路就干什么,一天下来,就他最轻松。其他员工,看着刘井仁这样偷懒耍滑,心里都非常生气,同样的工资,同样的活,凭什么刘井仁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