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们的审讯,四名案犯终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早在1993年间,柯彦平就和柯彦强、徐承希、黄国新狼狈为奸,结成了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专门实施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危害一方。
自1993年9月至1994年7月,他们合伙在福州地区,盗窃摩托车30部,经过民警查证落实的,就有25部,其中成功追回来8部。1995年2月份,他们又窜入马尾经济开发区,撬开了某单位的保险柜,盗窃现金5万多块钱,全部用于吃喝嫖赌。
1995年3月份,他们四个人又将目标瞄准了福州市工商银行第二营业部的储户,先后尾随两名客户,实施抢劫作案两起,抢得赃款9万3000多块钱。尝到甜头之后,他们变得更加贪婪,开始精心策划,想要干一笔大买卖,于是,就有了4月17号的这起惊天持枪抢劫杀人案。
他们事先在工商银行附近踩点,摸清了林宝栓兄妹的取款时间和行走路线,然后准备好来福枪、摩托车等作案工具,在六一路市机床厂幼儿园门前路段,实施了抢劫杀人,抢走了50万巨款。作案后,他们迅速逃离现场,烧毁了作案用的摩托车,想要销毁证据,随后又打算越境出逃,逃避警方的追捕,可他们终究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
1995年5月17号,经过法院的公开审理,罪犯柯彦平、柯彦强、徐承希、黄国新,因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执行枪决。
随着四声枪响,这四个双手沾满鲜血的恶魔,终于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起震惊全国的福州四一七持枪抢劫杀人案,也终于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