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京城悍匪于根柱《十一》
    劫完赌资之后,于根柱带着自己的女朋友,再次换了藏身之处,跑到了丰台区一个叫赵春丽的朋友家里。赵春丽也是一个游手好闲、惹是生非的人,和于根柱臭味相投,平时也经常一起混日子。于根柱的女朋友,依旧没有任何选择,只能跟着于根柱,辗转于各个藏身之处,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1995年3月10号晚上,赵春丽准备和几个朋友出去吃饭,他走到于根柱身边,问道:“柱子,我来了几个哥们,咱们一起出去喝点酒,怎么样?”

    当天,于根柱觉得有些不舒服,不想动弹,就对着赵春丽说道:“我有点难受,就不跟你们去了,我和我女朋友在家睡觉,你们去吧。”

    就这样,赵春丽带着六个男人、两个女人,一共八个人,先去饭店喝了一顿酒,然后又去了丰台区的大亨火锅城歌厅唱歌。可没想到,在唱歌的过程中,赵春丽一伙人和另外一伙人,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了摩擦,双方互不相让,最后大打出手。

    赵春丽这边人多势众,很快就占了上风,把对方的一个年轻人打得奄奄一息。几个人看到事情闹大了,也慌了,七手八脚地把那个年轻人送到医院,然后就赶紧跑回了赵春丽家,打算躲一躲风头。他们并不知道,那个被打的年轻人,因为伤势太重,最终没能抢救过来,死在了医院里。

    赵春丽回到家的时候,于根柱和他的女朋友还在睡觉。他没有告诉于根柱人已经被打死的事情,只是觉得,不过是一场普通的打架,过几天就没事了。可他没想到,警方很快就查到了他的头上。

    警方接到报案后,通过现场目击者的描述,很快就确认了赵春丽参与了打架斗殴。赵春丽在丰台区那一片,算是小有名气,很多人都认识他,警方很快就查到了他的住址——丰台区东安街19号楼。

    当天深夜,六名警察赶到了赵春丽家,准备对他进行抓捕。为了防止赵春丽逃跑,三名警察负责在楼外蹲守,另外三名警察则上前敲门。正常情况下,抓捕一个人,三名警察就足够了,而且其中还有一名警察,和赵春丽认识。

    赵春丽听到敲门声,以为是朋友回来了,没有多想,就打开了门。可当他看到门口的警察时,瞬间就明白了,赶紧开口说道:“是不是今晚打架的事?你们等一下,我穿件衣服,跟你们回派出所。”

    说完,赵春丽就转身进屋穿衣服,警察也跟着他走了进去。可就在这时,警察一眼就看到了旁边床上睡觉的一男一女,正是于根柱和他的女朋友。于根柱光着膀子,浑身都是刺青,看起来凶神恶煞,根本不像是普通人。再加上刚才的打架斗殴,有好几个人参与,警察顿时起了疑心,立刻把于根柱和他的女朋友叫了起来,询问他们的身份。

    于根柱强装镇定,对着警察说道:“我们是赵春丽的朋友,昨天晚上喝多了,就在这里睡了一觉,和打架的事情没关系。”

    可警察并没有相信他的话,反而更加怀疑:“你们既然是朋友,昨天晚上一起喝了酒,说不定也参与了打架。你们赶紧穿好衣服,跟我们回派出所,配合调查。”

    随后,一名警察带着赵春丽下了楼,交给了楼外蹲守的警察。另外一名警察守在门口,防止于根柱逃跑,第三名警察则留在屋里,等着于根柱和他的女朋友穿衣服。

    于根柱表面上很配合,心里却十分清楚,一旦跟着警察回了派出所,自己身上的所有罪行都会暴露,到时候,肯定是死路一条。于是,他在穿衣服的时候,趁着警察不注意,偷偷从枕头底下拿出了手枪,藏在了身上,做好了逃跑的准备。

    做好准备之后,于根柱冲着女朋友使了个眼色,示意她走在前面。当他的女朋友走到屋里那名警察身边的时候,于根柱突然用力推了她一把,女朋友重心不稳,一下子撞在了警察身上,两个人一起摔倒在地。

    于根柱趁机掏出手枪,拉开房门,就想冲出去。守在门口的警察看到他冲了出来,立刻伸手抓住了他的胳膊。于根柱用力一甩,挣脱了警察的束缚,继续往楼下跑,同时回头对着墙壁开了一枪,想要吓唬警察:“老子手里有枪,再追,我就打死你们!”

    可他没想到,这名警察根本没有被吓到,反而立刻追了上去,再次抓住了他的左胳膊。与此同时,屋里的那名警察也爬了起来,冲了出去,抓住了于根柱拿着枪的右胳膊。

    被两名警察死死抓住,于根柱彻底急了,他拼命挣扎,右手猛地扣动扳机,子弹打中了抓住他左胳膊的警察的肩膀。趁着警察松手的瞬间,他把枪换到左手,对着另外一名警察的脑袋,再次扣动了扳机。

    枪声响起,那名警察当场倒地,壮烈牺牲。这名牺牲的警察,就是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丰台镇派出所副所长崔大庆,他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警察的责任与担当。

    于根柱挣脱束缚,继续往楼下跑,可那名受伤的警察,强忍着剧痛,再次扑了上来,一把将于根柱扑倒在楼梯拐角的平台处。两个人扭打在一起,彻底进入了搏命状态。于根柱虽然凶悍,但此时已经慌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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