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获后,鹿宪洲并没有太过慌张,他认为自己只是盗窃车辆,没有前科,最多判几年就可以出来,正好可以在监狱里躲避债主的催债。但他的算盘打错了,1992年,北京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鹿宪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一判决让鹿宪洲彻底傻眼,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盗窃行为会换来如此严厉的惩罚。
监狱里的生活,让鹿宪洲受尽了折磨。他从小在城市长大,又是部队里的技术兵,从未吃过这样的苦。90年代的监狱条件简陋,伙食极差,经常吃不饱饭,而且监狱里的等级制度森严,犯人之间相互欺凌是家常便饭。鹿宪洲作为盗窃犯,在监狱里属于被看不起的群体,每天都要干最脏最累的活,还要遭受其他犯人的殴打和欺凌。
这样的生活让鹿宪洲难以忍受,他开始想方设法改变自己的处境。1993年,他让好友郭松帮忙,试图行贿监狱干部,办理保外就医或减刑。郭松的父母有一定的社会关系,他拿着钱找到监狱干部,却被当场拒绝,还被举报,最终被拘留了几天。行贿不成,鹿宪洲的希望彻底破灭,他知道,按照正常的减刑流程,自己至少要在监狱里待十九年,这样的日子,他一天也不想再过了。
1994年2月18日,鹿宪洲在一次监狱外劳动时,趁看守民警不注意,偷偷溜走,成功越狱。越狱后的鹿宪洲深知,自己背负着死缓的罪名,一旦被抓,必死无疑。他不敢离开北京,只能在亲友的帮助下藏匿起来。黄民平、赵建国、郭松、鹿宪洲的弟弟鹿献琴以及女友张颖,纷纷为他提供窝藏地点和资金支持,让他得以暂时安身。
为了维持生计,鹿宪洲开始疯狂盗窃,先后盗窃了多辆汽车、电脑、电视机等物品,变卖后换取钱财。但小打小闹的盗窃无法满足他的需求,也无法填补他内心的空虚,他渐渐萌生了做大案的念头。他认为,反正自己已经是亡命徒,不如干一票大的,在死前好好享受一下生活。
1995年11月,在老同事黄民平的介绍下,鹿宪洲前往黑龙江省黑河市,寻找购买枪支的渠道。当时的黑河,地处中俄边境,枪械管理较为松懈,走私枪支弹药的现象较为普遍,被称为“枪支黑市的天堂”。鹿宪洲在这里找到了枪贩子张建国和令刚,花费三万多元,购买了两把庆华5.6小口径运动手枪和一百多发子弹。
有了枪支之后,鹿宪洲的底气更足了,他开始策划实施抢劫。1995年12月13日,鹿宪洲埋伏在北京郊区一个信用社门口,盯上了一名取款的女子。该女子取了15万元现金,独自一人走向停在路边的面包车,鹿宪洲趁机冲了上去,用手枪顶住女子的脑袋,抢走了现金。这是鹿宪洲第一次实施持枪抢劫,过程顺利得超出他的预期,也让他的胃口变得越来越大。
但小口径运动手枪的威力有限,鹿宪洲并不满意,他觉得这种枪无法在短时间内制服对手,不利于实施大规模抢劫。1996年年初,他南下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找到以前当兵时认识的枪犯农之宝。农之宝是少数民族,经常往返于中越边境,走私越南战争时期遗留的武器弹药。
在农之宝的帮助下,鹿宪洲购买了一支波兰制造的9 PM63式微型冲锋枪、三支老式手枪和一百多发子弹,为此他支付了两万多元现金和一部偷来的索尼摄像机。PM63式微型冲锋枪是一种便携式武器,火力猛烈,精度高,非常适合近距离作战,正是鹿宪洲想要的武器。回到北京后,鹿宪洲特意前往八达岭山区试枪,对枪支的性能极为满意,随后便策划实施了“2·8”甘水桥抢劫案。
两次单人抢劫得手后,鹿宪洲觉得自己一人作案势单力薄,尤其是在面对多名经警时,风险较大。他想到了自己的好友郭松,郭松有犯罪前科,胆子大,且熟悉北京的地形,是理想的同伙。鹿宪洲找到郭松,提出合伙抢劫,郭松早已对现状不满,渴望一夜暴富,当即答应了鹿宪洲的提议。
两人合伙后,先是一起盗窃了多辆汽车和贵重物品,积累了一定的资金,随后便策划实施了“8·27”白纸坊抢劫案。在这起案件中,郭松负责开车和望风,鹿宪洲负责主要的抢劫和射击行为。由于李春国的顽强抵抗,两人未能得手,仓皇逃离现场。
鹿宪洲团伙的覆灭,除了警方的不懈努力,还离不开朝阳群众的帮助,更源于鹿宪洲自身的奢靡享乐。鹿宪洲前前后后共抢劫了三百多万元现金,这些钱足够他过上富足的生活,但他却沉迷于奢靡享乐,挥霍无度。他频繁进出北京各大高档娱乐场所,尤其是天上人间夜总会,更是他的常去之地。
天上人间夜总会是90年代北京最顶级的娱乐场所,消费极高,是名副其实的“销金窟”。鹿宪洲久贫乍富,小人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