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北京悍匪白宝山《七》
    1997年9月5日晚上七点多,夜色渐浓,北京市公安局三名侦查员在一名片儿警的带领下,来到石景山模式口的一栋住宅楼前,敲响了白宝山母亲家的房门。开门的正是白宝山,他上身赤裸,只穿了一条大裤衩,显然毫无防备。

    片儿警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对他说:“你的户口办下来了,8月25日批的,跟我们去趟派出所,把表格填一下。”白宝山愣了一下,问道:“现在就去啊?”民警点头回应:“对,现在就去,这事不能耽搁。”

    这番对话看似平常,却让白宝山瞬间警觉。他常年作案,嗅觉异常敏锐,立刻察觉到了不对劲。办户口从来没有大晚上去派出所的道理,而且三名民警呈弧形站在门口,隐隐将他包围,这明显是抓捕的阵型。白宝山心中一沉,表面上不动声色,说道:“好,我回屋穿件衣服。”

    回屋穿衣服只是他的借口,那把子弹上膛的五四式手枪,就放在卧室抽屉里。他想趁机冲进卧室拿枪反抗,或许还有逃跑的机会。可他刚转身,侦查员就立刻跟了进来,紧紧盯着他的一举一动。白宝山几次试图朝卧室窜,都被侦查员架住,根本没有靠近抽屉的机会。

    民警们早有部署,屋外也安排了接应人员,即便白宝山拿到枪,也无法突破包围。面对严密的抓捕阵型,白宝山知道自己大势已去,放弃了反抗,被民警戴上手铐,顺利抓获。被捕时,他还试图逞英雄,摆出强硬姿态,却终究难逃法网。

    白宝山落网后,起初还想顽抗到底,拒不交代任何罪行。审讯民警见状,严厉斥责他的累累罪行,告诉他警方已经掌握了所有证据,顽抗只会加重惩罚。经过八个小时的激烈交锋,白宝山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于9月6日开始如实交代自己的全部罪行,从北京的系列袭击哨兵案,到新疆的三起特大案件,每一个细节都交代得清清楚楚。

    与此同时,警方对其母亲住处进行连夜搜查,在卧室多用柜里,搜出了那把五四式手枪、64发子弹,以及110万元现金。现金堆在床上,几乎快要溢出来,场面令人震惊。9月6日凌晨七时,专案组侦查员驱车前往河北徐水,在火车站附近的铁道护坡处,起获了白宝山在北京抢劫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不久后,警方在新疆也起获了那支81式自动步枪。

    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研所对缴获的枪支弹药进行技术鉴定,确认五四式手枪正是149团姜玉斌被抢的枪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来自北京331案,家中搜出的胶鞋与河北徐水七二七案现场的足迹完全一致。铁证如山,白宝山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没有任何辩驳的余地。

    同一天,谢宗芬在四川老家被警方抓获。她对自己参与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交代了自己如何被白宝山控制,如何协助他埋尸、转移赃款等细节。至此,震惊全国的白宝山系列持枪杀人案,彻底告破。

    关于白宝山的犯罪动机,民间流传着多种说法,有人说他是因为出狱后无法办理户口而怀恨在心,也有人说他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但根据时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张良基的审讯记录,白宝山的动机其实很简单。他出狱后,看到昔日不如自己的人都发了财,开了生意,心态失衡,渴望快速致富,于是走上了犯罪道路。民警曾主动给他办理摊贩证,想帮他走上正途,却被他拒绝,骨子里的贪婪与暴戾,最终将他推向了深渊。

    1997年12月3日,白宝山和谢宗芬被押解回新疆接受审判。公安部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是考虑到案件在新疆造成了极大影响,在新疆审判有利于维护当地安定和民族团结。1998年3月3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白宝山因故意杀人罪、抢劫枪支罪、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谢宗芬因参与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1998年4月,一声清脆的枪响,结束了白宝山罪恶的一生。这个双手沾满15条人命的悍匪,终于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