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张君案《四》
常简陋,但却具有一定的杀伤力。有了武器之后,张君开始在安乡县街头游荡,寻找抢劫目标。

    一天,张君在安乡县街头游荡时,碰到了当初在少管所认识的朋友刘某某。刘某某和他一样,刑满释放后没有正当职业,生活过得非常潦倒。两人见面后,互相打量了一番,都看出了对方的窘迫。“兄弟,最近过得怎么样?”张君率先开口问道。“还能怎么样,混口饭吃呗。”刘某某叹了口气说道。两人找了一个路边的小酒馆,点了几个小菜,喝起了酒。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两人聊起了挣钱的事。“要不咱们做点生意吧?”刘某某提议道。张君摇了摇头:“做生意需要本钱,咱们哪来的本钱?而且做生意来钱太慢,竞争又激烈,我可没那个耐心。”“那怎么办?总不能一直这样穷下去吧?”刘某某问道。张君放下酒杯,眼睛里闪过一丝凶光:“咱们干票大的,抢!”

    刘某某听到“抢”字,吓了一跳:“抢劫可是掉脑袋的事,万一被抓住了怎么办?”张君拍了拍桌子:“富贵险中求!只要干成了,咱们就能吃香的喝辣的;就算被抓住了,大不了一死,总比现在这样饿死强。”他从怀里掏出自己自制的手枪,放在桌子上:“有这个东西,怕什么?”刘某某看着桌子上的手枪,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被金钱的诱惑冲昏了头脑,点了点头:“好,我跟你干!”

    两人经过一番密谋,决定对安乡县一家副食品批发店下手。他们了解到,这家批发店的老板李某家底殷实,而且店里每天都会存放大量的现金。9月的一天晚上,夜深人静,张君和刘某某戴着口罩和手套,撬开了批发店的后门,悄悄溜了进去。就在他们翻找现金的时候,老板李某被惊醒了。李某从卧室里出来,看到两个陌生人在店里翻东西,立刻大喊起来。

    张君见状,立刻掏出枪,对准了李某:“不许动!再喊我就打死你!”李某吓得不敢出声,但当他看到张君色眯眯地盯着自己的妻子时,立刻奋力反抗起来。张君恼羞成怒,扣动扳机,李某当场倒地身亡。由于天黑,加上张君心情紧张,子弹不小心误伤了同伙刘某某的腿。刘某某疼得大叫起来,张君赶紧捂住他的嘴,背起他就往外跑。

    两人逃到张君的岳父家,刚想喘口气,就听到乡里的广播响了,要求所有医生到乡里集中,说是发生了命案。张君心里咯噔一下,担心警方会顺着血迹追过来。他胡乱吃了点东西,背起刘某某就往湖北方向逃。逃了大约几公里,张君实在累得不行了,他看着身边一瘸一拐的刘某某,心中萌生了一个歹毒的念头:“带着他一起逃,迟早会被他拖累,不如干脆干掉他,一了百了。”

    张君环顾四周,看到路边有一把大铁锤。他拿起铁锤,脸上露出了狰狞的笑容。刘某某以为他要找东西给自己包扎伤口,还虚弱地说:“兄弟,轻点,我疼得厉害。”可话音刚落,张君就举起铁锤,狠狠砸在了刘某某的头上。刘某某连哼都没哼一声,就倒在了血泊中。张君确认刘某某已经死亡后,将他的尸体拖到路边的草丛里,用树枝和树叶掩盖好,然后独自朝着湖北方向逃去。

    杀死刘某某后,张君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他再也没有了丝毫的顾虑,变得更加冷血无情。他知道,自己已经背上了两条人命,再也无法回头,只能一条道走到黑。逃到湖北后,他隐姓埋名,在一个建筑工地打零工。但他好逸恶劳的本性很快就暴露了,工地上的苦活累活让他难以忍受,他开始怀念以前“呼风唤雨”的日子。

    1994年,张君在湖北宜昌认识了李泽军。李泽军当时只有19岁,是个无业青年,整天游手好闲,梦想着一夜暴富。张君看出了李泽军的心思,便主动接近他,经常请他吃饭、喝酒、抽烟。在李泽军面前,张君故意吹嘘自己以前的“光辉事迹”,把抢劫杀人说得轻描淡写,还说“只要敢干,就能挣大钱”。

    李泽军被张君的“魄力”所折服,对他崇拜不已。当张君提出要和他一起“干大事”时,李泽军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为了考验李泽军的忠诚度和狠辣程度,张君决定让他亲手杀一个人。一天,张君带着李泽军来到一个偏僻的小巷,拦住了一个独自回家的中年男子。“去,把他杀了。”张君递给李泽军一把匕首,冷冷地说道。

    李泽军看着匕首,又看了看眼前的中年男子,心里有些害怕,但他想到张君承诺的“大钱”,还是咬了咬牙,冲上去将中年男子捅死了。看着地上的尸体,李泽军吓得浑身发抖,张君却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好样的,以后你就是我的得力干将。”从那以后,李泽军彻底沦为了张君的帮凶,手上沾满了鲜血。

    有了李泽军的加入,张君的胆子更大了。他不再满足于小打小闹的抢劫,把目标瞄准了银行和金店。为了获取更先进的武器,张君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一把五四式手枪和大量子弹。有了制式手枪,张君的犯罪气焰更加嚣张。1995年1月,张君和李泽军经过精心策划,对宜昌市一家金店实施了抢劫。他们戴着口罩和头套,手持手枪冲进金店,大声喊道:“不许动!把金项链、金戒指都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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