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的初步尸检报告(由南江市局法医中心紧急进行)已经送达。结论简洁而沉重:死者符合赵建国生理特征;死亡时间推断在1985年5月至6月之间,与失踪时间吻合;死因为机械性窒息,颈部有勒痕,但勒压工具不明,且尸体经过冷冻,某些软组织损伤特征模糊;尸体未见防御性创伤,胃内容物已无法检验;尸体在死后不久即被置于低温环境,保存状态异常“完好”,除自然脱水和部分组织冰晶化损伤外,形态维持原状。
“死后不久即冷冻……”林知墨用笔尖轻轻点着报告上的这一行字。这说明凶手在杀人后,有条件和计划立即处理尸体,并非仓促弃尸。冰柜是预先准备好的,还是临时获取但迅速启用的?发现冰柜的地下室,是否就是第一现场?
现场勘查的详细记录也送来了。冰柜外壳陈旧,但内部清洁,发现时仍在运行(尽管制冷效果已经很弱)。电源线非法接入楼道照明电路的隐蔽分支,线路陈旧,但接驳手法专业。冰柜门上提取到一些陈旧指纹,与尸体上可能存在的指纹一样,都需要时间比对,且因年代久远和环境因素,效果难料。地下室灰尘厚积,冰柜周围有拖拽痕迹,但已被多次堆放杂物所覆盖破坏,难以提取有效足迹。除了冰柜和尸体,现场未发现其他明显属于凶手的物品。
林知墨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那两件最具象征意义的物品上:弹壳和仿制警服。
他让技术科送来了弹壳的高清照片和微量物证报告。弹壳确系54式手枪所用,编号磨损,无法追查具体枪支。弹壳被仔细擦拭过,外表只有灰尘,没有火药残留、指纹或血迹。发现时,弹壳底部朝上,端正地置于尸体右大腿外侧,一个非常显眼且“郑重”的位置。
“弹壳……”林知墨沉吟。在刑事案件中,弹壳通常是作为射击证据出现,指向枪支和开枪者。但在这里,它没有配套的弹头(现场未发现弹头或弹孔,尸体上也无枪伤),没有发射痕迹,它被剥离了“武器组件”的实用属性,纯粹作为一个“符号”存在。
什么符号?终结?权力?暴力?还是某种“仪式性裁决”的标志?在军队或某些特殊情境下,留下一枚弹壳,有时象征着“任务完成”或“处决执行”。凶手是否在模仿这种含义?
接着是那套仿制警服。衣物已经由技术民警小心取下,进行检查。面料是廉价的化纤混纺,染色不均,做工粗糙,典型的家庭作坊或地下小厂产物。款式模仿85式警服常服,但省略了所有徽章、肩章、领花、警号标识,甚至扣子都是普通的树脂扣,而非警用样式。衣服尺寸与死者身材大致相符,但并非完全合身,像是估摸着买的。衣服上除了死者自身的微量体垢(因冷冻保存,有些许残留),没有发现明显属于他人的生物痕迹或纤维。
“一套‘空白’的警服。”林知墨在笔记本上勾勒。“凶手不想(或不能)给死者穿上真正的警服,但他强烈地需要死者‘呈现’出警察的身份,哪怕只是形式上的剥离的版本。为什么?”
可能的解释一:凶手极度憎恨警察,让一个普通人穿上警服然后杀死并禁锢,是一种羞辱和报复警察象征体系的行为。但为何选择赵建国?他与警察系统有关联吗?初步调查显示没有。
可能解释二:凶手对警察身份有病态的崇拜或迷恋,但他自己无法获得,于是通过“制造”一个静止的、受他控制的“警察”形象来满足心理需求。赵建国是他选中的“模特”或“化身”。
可能解释三:凶手认为赵建国“应该”是警察,或者“冒充”了警察,亦或是其行为触犯了凶手心中某种与“警察”相关的准则(如正义、秩序),故而用这种方式对其进行“审判”和“标识”。
结合那枚象征“终结执行”的弹壳,第三种可能性在林知墨心中加重。仪式感、审判意味、对“警察”符号的执念……
“王锐,失踪人员赵建国,或者他的直系亲属,尤其是他已故的妻子刘淑芬,有没有任何记录显示他们与公安机关,哪怕是派出所,有过密切接触或冲突?比如报警、求助、被处理过?”林知墨问。
王锐翻阅着刚刚汇总的户籍和零星调查记录:“林老师,目前没有发现直接记录。赵建国和刘淑芬的社会关系非常简单,就是普通的工厂职工家庭。不过……”他抽出一张泛黄的、字迹有些模糊的登记表复印件,“这是当年红星路27号部分住户的临时登记表(80年代很多筒子楼管理不严),里面有一户,户主叫孙国英,女,登记时间是1984年。备注栏里手写了一句‘其弟孙国栋,常来居住’。”
“孙国栋?”林知墨目光一凝,“这个孙国栋,有没有更多信息?”
“正在查。这个名字在当年的失踪案走访笔录里……没有出现。”王锐对比着笔录名单,“当时的民警主要询问了长期居住的户主和邻居,对于‘常来的亲戚’可能忽略了。而且这份临